禽流感面前,中国“鸟事”一片
一味扑杀绝不是对症良药 “大开杀戒”民众商户都受伤
家禽扑杀是国际通行做法 但只能扑杀“染疫的家畜”

日本曾出动自卫队杀鸡
我国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点周围半径3公里范围划为疫区,为控制疫情,扑杀疫区内家禽完全必要,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而我国现行的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针对禽流感发生时的需要,法律还增加授权,可以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采取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禽家畜,以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这其中对扑杀范围作了严格限制,只能是“染疫”的动物,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杜绝后患,有关部门往往抱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态度,先杀一气再说。[详细]
宿主和传播者都没有定论,“大开杀戒”未免紧张过头
从目前的疫情来看,H7N9禽流感病毒的宿主和传播者,还没有定论。中国科学院的相关研究发现,H7N9禽流感病毒的源头可能是鸭、鸡和野鸟,但无法确定哪一种动物是H7N9禽流感病毒的天然宿主。现在的研究也没有证明,H7N9禽流感是从鸡或者什么家禽身上直接传染给人的。现在就对家禽家畜“大开杀戒”,是否有些紧张得过了头?适宜的做法应当是,先检测鸡等身上有无H7N9病毒再决定是否杀。[详细]
超出科学界限的“过度扑杀” 可能营造新的恐慌气氛

印度焚鸡画面
预防H7N9禽流感,多一些谨慎并无不可。但南京的“全城杀鸡”举动,还是让人有些诧异。如果是出于疫情变化的需要,有关部门也应该先做好信息发布和解释工作。如果仅仅是为了“小心为上”,就这样一刀切的全城行动,一来没太大必要,二来如果居民宰杀家禽家畜没有做好卫生防护,或许反埋下安全隐患。在H7N9面前,一切的防控工作,都应该有科学依据。超出科学界限的“过度反应”,不仅损害居民利益,也可能营造新的恐慌气氛。[详细]
如此大范围扑杀,商户的损失又该谁埋单?
从4月5日开始,上海就开始大规模扑杀活禽。截至4月11日,上海扑杀家禽数量达到111122只,在长三角另一城市南京,扑杀的禽鸟数量也达到10000只,无论是养殖户还是售卖商户,都损失惨重。如果在接下来的批次中还有新发现样品毒株,扑杀活禽的数字可能会创新高,仅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可能达到上亿元。尽管上海出台了不低于市价50%的赔偿比例,但养殖户认为价格还是偏低,那么剩余的损失,又该谁来埋单?[详细]
动物福利没保障,病毒只会越杀越多
什么是动物福利?

国外为争取动物福利举行的游行
大规模的扑杀在短时间内似乎卓有成效,但并不能根治病毒,而提高“动物福利”则或许是应对各类流行病毒的有效手段。所谓“动物福利”,是1976年美国人休斯提出的,它是指农场饲养中的动物与其环境协调一致的精神和生理完全健康的状态。动物福利所强调的,是怎样合理、人道地利用动物,要尽量保证那些为人类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动物,享有最基本的权利。通俗地讲,就是在动物的饲养、运输和屠宰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其痛苦,不虐待动物。[详细]
动物生活越幸福,肉质越无害
而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改善动物福利早就被当做确保食品安全的良策之一。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公认的动物福利内容包括:在动物生存期间,给它们创造较好的生存环境,提供良好的饲养条件,尽可能满足动物的生理和本能的需求;在运输和宰杀时,尽量不使它们感到痛苦和恐惧。专家认为,这样生产出的肉制品对于人类而言才是最健康的。[详细]
亚洲成禽流感重灾区,中国的动物普遍“带毒”

脏乱差的屠宰场
20世纪以来,亚洲一直是禽流感的重灾区。很多研究证实了这种“亚洲恶梦”与亚洲特有的高密度养殖方式、候鸟迁徙过境以及以及脆弱的医疗监控体系有着重大的关联。在我国许多养殖场和屠宰场,大规模养殖的畜禽已经“习惯”了挤在狭小、透不过气的空间里;屠宰流程也相当“残忍”,动物能听到同伴的惨叫,看到同伴流血。食品专家认为,动物临死前被虐待会增加病原体的繁殖和排泄,不利于食肉者的健康。[详细]
添加剂滥用和不良饮食习惯 让吃肉等于“吸毒”
在中国,为了避免感染疾病,不同类型的生猪养殖户广泛使用工业饲料。工业饲料一般被认为是抗生素、激素及其他添加药物的载体。在被调查养殖户中,有50%养殖户在饲料里不同程度地添加了抗生素及其他药物。长期食用这种食品,消费者的耐药性也会不知不觉增强,等于在人体内埋下一颗“隐形炸弹”。而嗜好新鲜的饮食习惯让农户贩卖家禽时,往往现场宰杀。病毒最容易在鸡的粪便中藏身,而鸡毛很容易沾上粪便。人类在接触活禽时,容易被传染。[详细]
动物有病人就有病,各国早有立法保障
也许有人会说,人还没保护好还提什么动物福利。其实,人,环境,动物共同构成了这个自然,动物有病人不可能幸免。在这方面,西方国家认识更深,英国以及欧盟在经历的种种养殖问题后以动物福利法,防止虐待动物法等法律来约束指导对待动物的方法态度,此后发生的疯牛病等疫病,也一直推动着各国不断加强对动物福利的重视,并通过不断修订立法来强化对动物福利的保障。[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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