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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一个红监会有四重身份

国务院要求:红监会负责监督红会款物的管理使用

2012年,红会经历了一场信誉“低谷”,“郭美美事件”几乎让这个机构成了全民公敌。2012年7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红十字会要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这样的要求被视为国家层面对“郭美美事件”引发红会信任危机的直接反应。2012年的12月7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详细]

红会授权:红监会有制定战略等四大职能


红监会发言人王永接受采访
而就在红监会的成立大会上,这个机构的职能被大大的丰富。中红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在发言中表示,红监会与红会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红监会“职责是要对整个红十字会的发展战略,人财物的管理、项目的管理,特别是民意的收集和表达,这四大功能。”这个定位,超出了国务院对社会监督委员要“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要求。[详细]

内部章程:以第三方身份对红会进行监督

2012年12月29日,红监会通过了内部章程,明确“以第三方身份对中国红十字会有关工作进行监督”。章程总则中写明的职责同时还有:“征集并转达社会公众对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行动战略和工作计划提出建议”。[详细]

现实情况:只能做红会的“沟通桥梁”

仅仅过去了半年,因在重查郭美美事件上的反复、对自身定位的不清、委员被曝与红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等事件,红监会被推上了风口浪尖。2013年6月14日,红监会召开媒体见面会称,该组织被重新定位为红会与公众的“沟通桥梁”。从独立监督方到沟通桥梁,这种关于自身定位的重新选择,难免给人以首鼠两端的感觉,但客观地说,这种选择其实也是红监会尴尬处境的一个写照。[详细]

运行:红监会这半年都干了啥

对成都捐款长毛事件提出“建议”


成都红会捐款箱长毛
在红监会为期半年的运行过程中,真正拿的出手的事情也许就是成都红会募捐箱长毛事件。就在红监会通过内部章程的那一天,委员张勇随即奔赴四川,发现成都红会一些管理混乱的问题。随后红监会向红会提出建议,涉及的几名相关当事人接受了调查。2013年3月,红会还针对此事出台了《中国红十字会募捐箱管理细则》。[详细]

雅安地震后“批评”地方乱摊派

四川雅安地震发生后,一些地方红会出现摊派捐款的现象,红监会在官方微博上批评了某地红会。据介绍,红监会成立半年来,对于红会工作缺失导致的一些问题,有时在官方微博中发布公告,有表示批评、谴责,不过最终并没人为问题承担过责任。红监会最多给予“批评”,并“建议”如何处理。[详细]

频频帮红会“辟谣”

捐款长毛事件之后,红监会更多的履行了“监督”义务,而把调查权交给了红会自身,一旦出现问题,先让红会内查,红监会对红会调查出的结果进行讨论,然后将结果答复给举报者。多数时候,红会内部自查的结果是“举报是谣言”。这样的结果不断出现在红监会的官方微博上,让网友质疑红监会实质是红会“公关部”。[详细]

重查郭美美遭遇搁浅

4月23日,红监会官微上发了一条拟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的信息。随后的传播中,被理解为红会将重查郭美美事件。但三天后,红总会秘书长王汝鹏通过微博否认红会将重查郭美美。真实情况是监督委王永、刘姝威两位委员的个人提议。红监会和红会信息呈现的矛盾,一时间让公众错愕。重查郭美美“搁浅”,公众对红监会独立性的质疑达到一个巅峰。之后,委员们成为新闻主角,网友一一起底他们与红会利益关联问题。[详细]

多数委员只是列席红会的活动和会议

从红监会年中会的工作总结看,半年来,多数委员参与的,是列席红会的一些活动和会议。据红监会工作总结中描述:“委员受邀或主动参与红十字会的各项活动达100多人次,包括推进综合改革、完善法律体系、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体系、公众投诉体系、建立项目评估体系、开展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为红十字会的工作和改革发展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详细]

红监会为何啥都“监”不了?

委员都是红会邀请的“好朋友”

目前的16位红监会委员的选择一直饱受公众质疑,这16人都是被红会邀请的。聘任的过程大体相似:红会工作人员发邮件和电话,询问他们愿不愿意担任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委员,表示同意后,监督委员获得聘任。也正因如此,由红会聘请来的委员能否独立监督红会,日益成为焦点问题。“如果当时能公示一个月,接受大众监督,各委员主动上报是否有关联合作,事后就不会发生这些问题。”有委员这样感慨。[详细]

场地经费都由红会保障难言独立性

红监会的工作经费究竟是谁给的,一直是公众质疑的焦点,此前“善款长毛”事件的调查,根据媒体报道,费用由红总会负责。而红监会章程里也写明,办公经费和场所都由红会提供。

2013年4月27日,红监会新闻发言人王永透露,工作经费由红会支付,“这符合国际惯例”。而次日红会的新闻发布会上,赵白鸽则称红监会运作经费全部由委员自筹。不管实际情况如何,如此纠缠不清的资金来源,足以让民众对红监会独立性产生怀疑。[详细]

红监会目前并没有调查权和监督权

红监会现在的权限仅仅是红会执委会下设的一个委员会,不是监事会。而执委会是理事会的一个执行机构,红监会目前并没有得到会员代表大会对监事会的类似授权去监督理事会,顶多只有建议权,同时红监会也并没有法律授权的调查权,只有建议红会协调国家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的权利。[详细]

地方红会对于红监会有强烈抵制情绪

没有调查和监督权,红监会的行动往往“师出无名”,尤其是在监督地方红会时,所遭遇的抵触情绪更加明显。在调查成都捐款长毛事件时,成都红会将调查组的行程安排很紧,还安排参观博爱家园项目以及与志愿者座谈等。委员张勇只能在当地红会陪同结束后,又悄悄出去会见当事人和进行调查。而雅安地震后,红监会在官方微博上针对地方摊派捐款的批评更是惹恼了某地红会,这个地方红会公开表示“明明体制就是这样,为什么单独批评我们?”[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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