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的土豪生活:干部大会成车展
生前故后住得宽:庄园环绕护城河 千万巨款修祖坟
祠堂完全仿古建筑陵区。
2009年7月,题为《山东村官李德海花千万修祖坟》的帖子在网上引起极大反响,发帖者称村官李德海在国家级森林公园花费千万元为其母及前妻修坟墓及建祠堂。网帖还图文并茂地展示了李德海居住的带地下车库、一千多平方米的四层别墅小楼。而近在咫尺的就是几百户的西关村民,仍住在33年前李德海刚执政时为统一规划临时抢盖的低矮危房。而东莞中堂一村村支书陈耀根近万平方米的豪宅,不但有保安室、游泳池,还有护城河环绕周围。[详细]
豪车代步牌号吉祥:村官开会“炫富” 名车轮番登台
村长大会近似豪车展,这是山东临沂市召开的第11届全国村长论坛给人们留下的最深印象。参加该次论坛的共有来自全国各省、市、区1300多名村官。这次村官聚会,相当一部分村长选择了开车赴会,奔驰、宝马、劳斯莱斯、雷克萨斯等豪车随处可见,“888”、“666”、“777”、“999”等车牌号集体亮相,在吸引眼球的同时也引发了对部分村庄“炫富”的质疑,最夸张的是昆山某村长开着价值1200万元的房车赴会。[详细]
喜宴寿宴排场大:百万筵席就为“图个热闹”
婚礼请来刘老根的演员演出
宾利开道,劳斯莱斯、宝马、奔驰等百万豪车紧随其后;婚宴酒席每桌6000元以上;婚礼设在国家会议中心大宴会厅;还有明星前来助阵;三天庆典估计花费160万以上……无论从婚礼规模、婚车阵容、婚宴档次还是婚庆花销来看,清河营村的原村委会副主任马林祥家的这桩喜事,都足以用“土豪婚礼”来形容,当事人淡定的一句“就是图个热闹”,更是尽显霸气豪爽的本色。除了喜宴,一些土豪村干部的寿宴,办得也很是风光:2006年,吉林蛟河市北安村村主任60大寿,给村里很多村民下请柬,还从市里请来乐队大操大办,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也到场参加。[详细]
土豪的世袭与垄断:华西村成老书记 “家天下”
在中国最富裕的村庄——华西村,无论328米高的龙希国际大酒店,还是其大堂内摆放的重达1吨的金牛,都无时不刻的彰显着纯正的土豪味道。已故的华西村党委书记吴仁宝,无疑是这个“土豪村”的领头人,据悉,一直以来,华西村的各个管理职位均为吴家人把持,吴仁宝四个儿子支配的可用资金占华西村总量的90.7%。有论者认为华西村名为集体经济,实则日益具有家族垄断的色彩。[详细]
村官土豪:多“豪”在巧取豪夺
不可否认的是,一些人在做村官前就很“土豪”
比如前文提及的,东莞村支书陈耀根,在做村干部之前,是个成功的个体户,而且还涉足了房地产。不过,这类村官中多多少少会出现几个村霸,山西河津就有这么一个村委会主任,对村里的贡献特别大,但其与村民有过节后,就给人家断电断水,甚至这家有人去世后,都没有人敢去帮忙。[详细]
村官敛财离不开土地:安置房、旧城改造样样有“油水”
在农村,很多炙手可热的生产要素,如土地、森林等开发利用权的相当一部分集中掌握在村干部手中,这为村官提供了滋生腐败的温床。2007年11月7日,永嘉县征收新桥村集体用地用于商品房开发,为此建设的569套安置房却大部分落入了村干部的囊中,其中前任村支部书记葛彩华家55套,支部委员林成龙家50套,支部委员胡佐永家24套……按照市价,这些房子的价值高达24亿元。今年2月,被举报坐拥20亿元身家的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官周伟思,后被查实涉嫌受贿罪,其在旧城改造项目中曾收受一房地产公司逾千万元“好处费”。[详细]
巧取:亦官亦商,把村里的变家里的
多数涉案村官都有个共同点,他们既是村主任、副主任,同时又兼任村属企业的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以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官周伟思为例,他是南联社区工作站常务副站长和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自1982年开始做生意。
深圳大学行政管理学教授马敬仁分析认为,在城市化过程中,这些掌握着村集体资产大权的村官们游走在村民和开发商中间,自己也搞起了开发,集体资产也就在运作中变成了私人财产,或者通过牺牲村民集体利益换取开发商给个人的好处,从而成就了“土豪村官”。[详细]
豪夺:先斩后奏毁良田 连逼带骗发补偿
如今法家园村杂草丛生泥土不知去向
早在2012年初,法家园村就已经把地给卖了,但村民直到2012年7月才知晓。而且,村支书说:“趁着天黑下雨,先把地挖了,然后给你钱,让你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 毁地之后,为了逼迫村民领取征地补偿款,村干部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上了年纪的老人不识字,村干部便谎称为其办低保,骗取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银行卡,强行将补偿款打入卡内。有村民在幼儿园当教师,村干部就去学校“做工作”:“不去领补偿款,就让学校给你停职!” [详细]
是什么让村干部成了土皇帝?
村干部大权独揽、财务混乱是关键因素
村干部往往在村里工作时间长,树立了一定的威信,造成了说一不二、独断专行的局面,加之当前村级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监督不够,造成村干部大权独揽、无人过问。龙岗区平湖村曾是全国百强村,但在前村支书刘照洪大肆贪污后,土地被卖光,村民人均负债10万元,成为一个贫困村。类似这种村官犯事在深圳并不鲜见,村官犯案多因其搞“一言堂”、财务混乱、村务不公开等造成。[详细]
谁都管不着:是官不是官,是民不是民
中国有9亿农民,分布在60多万个行政村中,约有500万村干部在管理这些村子,这些人严格意义上不是“官”,却掌管着农村政务和农村走向。多数村官处于犯罪与违法违纪的中间“灰色地带”,或者说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就是因为其身份上的特殊性,导致对其监管的盲区。“是官不是官,是民不是民,两头都不靠。”一名纪检干部如是说。
负责中山市小榄镇联丰社区“亿元村官”案件的小榄镇纪委书记冯结红说,村干部不是公务员,不受国家禁止公务员经商的有关规定的限制。现实中,一些地方只是由镇、街道一级出台一些内部文件,作出一定的“软要求”:社区干部应专心于社区管理工作,上班时间不可用于经营。但这样的规定更多的只是一个形式,根本起不到约束作用。[详细]
即便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仍能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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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他们侵占国家资金构不构成贪污罪?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侵吞国家农村五保金的案件,村干部李某被法院依法认定构成贪污罪。
此案主审法官表示,我国法律虽然将贪污罪主体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但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本案中李某的身份可以被认定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