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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母亲苦寻证人 明起北京律师可介入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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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31日02:37 北京娱乐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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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律师可以介入交通事故处理
马女士贴出了寻找目击者的启事信报记者 王 巍/摄 从明天(9月1日)起,交通事故处罚制将全面引入律师介入。除调查、处罚阶段外,律师可以代理当事人从事交通事故处理活动,并享有与当事人同等的权利。这是8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在公安部30条便民措施的基础上推出的20条便民措施之一。有关负责人说,这将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公开处理工作,保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交通事故处理的社会监督,确保交通事故在处理过程中能够真正做到阳光作业,实现交通事故处理公开、公正和公平。
事件回放
小公共撞死少女引争议
“我女儿才17岁就被小公共撞死了,小公共司机却说我女儿骑车骑到了机动车道,我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希望当时坐在小6路车上的好心人,能站出来告诉我事故发生时的真实情况。”昨天,马女士在电话里对记者说。
据马女士介绍,今年7月23日11时20分,她的女儿在团结湖路由南向北骑自行车至人行横道时,牌号为京B/B6723的6路小公共汽车从后驶来。小公共汽车右前部撞击到自行车后轮左侧,将她的女儿连人带车撞出,致使颅骨粉碎,经抢救无效,于2003年7月25日死亡。
据马女士说,6路小公共汽车的司机称,当时车上只有他和售票员两个人,并说她的女儿骑车骑进了机动车道。2003年8月12日交通支队发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记者看到,责任书中认定由于马女士女儿驶入了机动车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认定死者负此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小公共汽车司机负此事故次要责任。
马女士说:“我希望当时在场的人能站出来说说情况,我不能让女儿就这么死去了,小公共平时在马路上就横冲直撞,我曾经到事发地附近问过居民,他们说小6路每天拉的乘客都满满的,尤其是事故发生在中午,车上不可能一个乘客都没有。”得知9月1日开始,律师可以代理当事人介入交通事故处理后,马女士立刻找到了广盛律师事务所的何松律师,希望能寻求法律上的帮助。同时,马女士也向交管部门提出了重新认定责任的申请。
律师说法
允许介入有法律依据
马女士的代理人何松律师认为,让律师介入交通事故处理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交通事故案件,一般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根据我国《律师法》第25条第6款的规定,执业律师可以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法规中,都没有明确限制律师介入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因此,律师介入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由于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一方多为个人,对交通法规及处理程序都并不熟悉,律师介入不但可以为当事人从法律上提供有效的帮助,也有利于交通事故得到公正、公开、透明的处理。
北京中创律师事务所的吴刚律师也认为,允许律师介入交通事故处理,就给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人员,可以更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提高交管部门的办事效率也有了一定的促进,对交管部门的处理也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有利于交管部门处理事故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目前可申请重新认定
对于律师怎样介入交通事故处理,何律师称,除调查、处罚阶段外,律师可以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介入交通事故中,可以进行取证,可以到交管部门查案卷和看现场图片,并向事故责任认定的交通队的上级部门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目击者有利于责任认定
而对于此案,吴刚律师认为,马女士寻找目击者可能会更改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但也很可能再次确认交管部门的认定无误。
信报记者 张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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