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卢浦大桥于近日竣工通车,为确保卢浦大桥及其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和畅通,自通车之日起对相关道路实施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卢浦大桥(一)全天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二)全天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三)全天禁止临时号牌、移动证、铰接式客车、带挂车悬挂试车号牌的车辆以及轻便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装运货物的客车通行;
(四)周一至周五7:30—9:30和16:30—18:30(国定假日除外)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车及实习车通行;(五)周一至周五7:00—20:00(国定假日除外)禁止1200 cc(含)以下小客车通行;
(六)最高限制时速为80公里。但遇有低于上述规定限制时速的交通标志时,应按该标志所示的限制速度行驶;
(七)限制高度为5米。
■周边道路(一)取消原耀华路打浦路隧道口西侧150米处车辆调头点;(二)耀华路西营路口1、全天禁止机动车南向西和东向南左转(公交除外);2、全天禁止机动车东向东调头(公交除外)。
■耀华路长清路打浦隧道口1、周一至周五6:00—10:00;15:00—21:00(国定假日除外)禁止机动车西向北左转进入隧道;
2、全天禁止机动车西向西调头;3、全天禁止机动车南向北直行进入隧道(公交除外);
4、全天禁止机动车东向南左转。
(通讯员刘兴伟记者李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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