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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咬人不犯法 专家称人自卫伤野生动物也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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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7日02:39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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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遇到歹徒的袭击,你可以正当防卫,也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但如果你遇到的是猴子的袭击,你又该怎么办呢?
2002年的12月初,四川省龙池景区要枪杀5只袭击伤人的猴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现在事情又有了新的进展。四川省、成都市两级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态度是坚决反对,而且还分别发出了紧急通知——严禁杀猴子。最后,这些猴子没有被杀,而是被赶回了深山。虽然猴子回到了深山,但这件事并没有最后结束。人们又开始了“以后该如何和猴子相处”的讨论。
事例一
任发春游客:
我到龙池景区写生,当时带了一些食物,有三只猴子跑了过来,它们主要是抢食物,这一抢食物,它们就把其他的包也一起夹走了。我去拿包,它们就扑了过来,还把我的左大腿咬伤了。当时血流不止,大腿内侧的肉被猴子咬掉了,裤子被它们扯烂了。之后我就去医院接受治疗。我在医院大概住了20多天。
疑问:面对这些猴子我们该怎么办?
游人轻易亲近猴子绝对有危险
主持人:这五只闯祸的猴子,其中一只是猴王,它是群猴的首领吗?
王尔铭:是,有十几只猴子跟着它。
主持人:猴王在猴群里面影响力有多大?
王尔铭:它的影响力可以说就像地方长官一样,在那些猴子当中,它说了算。
主持人:如果它对人类不友好,猴群是不是也会受到它的影响。
王尔铭:肯定。如果它去攻击,它的手下就要一块儿上的。
主持人:猴子一般在什么情况下会袭击人呢?
王尔铭:人的手上拿着食物,不给它吃,它可能就会袭击人。还有猴子多食物少的时候,它也会抢食物,当它抢走食物的时候,恐怕也会伤及人的。
主持人:这个景区的管理局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
王尔铭:第一是增加警示,让游客知道,这些猴子会伤人;第二个是增加管理人员,把猴子赶开一点。让人们不要亲近猴子。
主持人:后来猴子袭击人的行为愈演愈烈,于是就准备来处决这五只比较顽劣的猴子。
王尔铭:《野生动物保护法》里面规定,不能伤害野生动物,哪怕是杀死一只猴子都需要审批。我们希望大家能讨论一下,给我们一个建议,告诉我们该怎么办。
主持人:如果大家讨论的结果是,觉得这五只猴子应该被处决掉,那你们会按照大家的意见来做吗?
王尔铭:肯定是不会处决的。
主持人:那为什么还要发起这个讨论呢?
王尔铭:讨论主要是讨论人和动物怎样去协调。
主持人:为什么一开始抛出一个“杀与不杀”的题目?
王尔铭:至少引起大家的一点关注。
主持人:你觉得“杀和不杀”还需要讨论吗?
王尔铭:应该不需要讨论。
主持人:这个初衷里面有没有包含着一层意思,就是要给游客一个交待?
王尔铭:有这层意思。让游客知道,到龙池来,有那么一群猴子,如果你要亲近猴子,给它们投食的时候,要注意一点。龙池的猴子会伤人的。它们很具有攻击性。
放猴子回深山老家 期待其觉醒
主持人:你们最后还是下了决心要处理这五只猴子,用合适的办法来处理。那么,是不是不处理这五只猴子,这些猴子跟人就没有办法和平共处呢?
王尔铭:它们也是挺聪明的,知道怎样再调教它们、驯服它们,以后它们还是会下山的。
主持人:你是说,这五只猴子可以与人和平共处?
王尔铭:肯定会的。
主持人:人是为这些猴子服务的。
王尔铭:人是不能侵犯动物的,这是它们生活的领地。
主持人:那有人就认为,人跟野生动物不应该有这么近距离的接触,不应该有这样一个地方,让人可以走到野生动物当中去。应该让他们各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您认可这种说法吗?
王尔铭:基本上差不多吧。
事例二
屈大胜辽宁丹东的一位民警:
1999年的七八月份,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案,说猴子把人给咬了。然后我就带了派出所的一些干警,赶到了现场。但是一看那情况,抓猴子是抓不住了,于是就把那个猴子给打死了。因为没有麻醉枪,本来是不想把它打死的。现在我考虑到一个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要成立一个专业队伍来对付猴子
疑问:到底谁有权决定一只猴子的生死?当人和野生动物发生冲突的时候,谁该负更多的责任呢?
上报国家林业部门可处置动物
主持人:你们是国务院下属的野生动物的最高行政主管部门。如果人和猴子发生冲突的话,你们有权决定处理办法吗?
王伟: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要报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来审批。
主持人:这里面是不是也包括要杀掉动物?
王伟:是这样的。
主持人:如果没有经过你们审批,是不是任何人都没有执法的权力?
王伟:是。
主持人:在四川龙池景区前一段时间准备处死五只猴子的这件事上,当地的市民也进行了讨论和投票。那么当地市民投票的决定有合法性吗?
王伟:没有合法性。
自卫伤害野生动物也要受制裁
主持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遇到了动物的袭击,我有生命危险,我可不可以像遇到歹徒袭击那样,进行自卫?
王伟:这种行为通常来讲是合理的。但是不合法。
主持人:如果我在自卫过程中,把这个野生动物杀死了,还会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吗?
王伟:会的。我们非常理解受到伤害的这些老百姓,但在处理这些问题上还应该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来办。
野生动物故意伤人由政府补偿
主持人:如果野生动物闯到了我的住地,踩了我的庄稼,破坏我的财物,而且对我也有生命的威胁,我都不能制止吗?
王伟:去年就发生了羚牛下山对老百姓构成威胁的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就紧急地电话请示。我们紧急地作出决定,对下山的这几只羚牛进行猎捕。
主持人:就是说如果你们不批准,我自己是没办法这么做的。
王伟:是这样。
主持人:如果动物确实是伤害了人,而且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谁来替动物负责任呢?
王伟:应该是由地方政府来补偿。
主持人:但是现在还没有法规来规范。
王伟:虽然没有法规来规定,但是我们每年还有一定的财政补贴。
亲近野生动物受伤责任全自负
主持人:从大的趋势上来看,人跟动物应该怎么样相处呢?
王伟:按照国际上的做法,人跟野生动物,是不应该直接接触的。动物伤人不是偶然的事件,动物突然间就对你产生了攻击,总是有一些原因。
主持人:游客会说我爱动物,所以我才去接近它,我想表示我的好感。
王伟:这个应该说是不成立的,作为管理部门来讲,是不能满足游客这种要求的。那么一旦提出要求后,造成这种人为的伤亡事故,那么后果,游人应该是自负的。
国家林业局法规处近日对外透露,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起草工作正在进行。条款将从现在的40多条增加到200多条,其中将更多地体现动物的权利和福利,并且将加大对捕杀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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