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4日,李源62岁的母亲郝某突然感到腹部疼痛、恶心并开始呕吐。在呕吐不止的情况下,凌晨两点,郝某被送到北京市某医院急诊室。根据B超的结果,医生诊断为胆结石、胆囊肿。在医生的要求下,郝某住进了这家医院接受进一步的治疗。谁又能知道,这一住院竟然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4月1日早8:45分李源递上民事起诉书状告医院医疗侵权。代理律师高超:“我们之所以选择今天起诉,关键在于举证责任的倒置将会更好地保护病人一方的合法权益。”>>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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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这样的官司如何打?
北京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宇:如果以前出现这样的情况,对这个患者一方来说是很麻烦的,他首先要去申请一个医疗事故鉴定,这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来做的……患者如果不服这个鉴定结果,还要再向上一级的医疗事故卫生行政部门再申请复议,这个时间非常的漫长,而且中间环节很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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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引起各方关注 医院的“不满”和“抗拒”尤为强烈 |
* 医院担心什么?
在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专门举行的座谈会上,专家们比较全面地表达了广大医务人员的担忧:
1、“倒置”在某些方面免除了患者的责任,可能会导致医疗诉讼剧增,医院难以招架;
2、医学是在探索中不断前进的,对某些未知的疾病,医疗机构难以找到证据来免除自己的责任;一些患者不配合治疗,故意隐瞒病史或叙述不清,结果造成误诊,但医院却要承担责任;
3、取证需要病人配合,而且不同条件的医院取证各有难度。总之,他们担心举证新办法会激化医患矛盾,给医生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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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人民医院王吉善副院长:
第一,担心原告没有举证责任后,医院的官司会越来越多;
第二,担心医学上还有许多未知难题,患者的一些症状医生也很难说得清楚,更无法举证;
第三,担心患者不配合治疗,如隐瞒病史、叙述不清而造成的误诊、误伤,对此医院也很难举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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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为什么怕取证?
规定的颁布使过去几乎无一胜诉的患者有了打赢官司的可能。一贯高高在上、自我感觉良好、“很少输官司”的一些医院、医生,面临如此前景怎能不连连喊苦?新规定的出台,与其说改变了医院、医生的地位,不如说打破了医院、医生的传统心理定式。>>详细
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宇:这说明一个问题,至少在他们的心里就比较担心,这个怕是由谁产生的呢?就是没有人再保护他们了……>>详细
* 患者告状是否从此胜券在握?
律师认为,这个规定可以让患者“小松一口气”。但对新规定,患者不能在一片叫好声中乐昏了头。王剑律师认为,这只是迈出了第一步,新规定毕竟只是原则性的,在今后实践中会遇到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详细
* 是否会因此引起医疗官司混乱?
北京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宇:我想在一段时期之内可能这种情况会增多,因为毕竟方便了患者去告医院,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大家都会有一个理智。规定真正实施起来,还有很多复杂的过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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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参与规定起草者说:之所以在医疗诉讼上,高法采取特殊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是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司法解释和实体法的立法精神和宗旨而得的……
法官们说,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也是考虑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能力而制定的。
“另外,别看现在都是健康人,但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患者。”……>>详细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王轶博士:在诉讼过程中,法律把举证责任分配给诉讼的哪一方,也就意味着把败诉的风险分配给了这一方。这种制度设计有效地避免了病人在生命和健康受到伤害时由于专业背景从而难以举证的弊端,对于作为受害方的病人来讲,显然是非常有利的。
实际上,法律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就法律本身来看,它只是许多社会治理工具中相对重要、相对可靠的一种,单纯依赖法律显然无法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道德和信用在某些场合比法律更管用。 [谈谈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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