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秘书长助理丁世和在法庭宣判后发表谈话内容: 一、我们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支持、拥护。这个判决是公正的。中国消费者协会依法履行职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开展比较试验,不仅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支持,也必然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二、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新时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中消协和各地协会将继续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推向前进。 当前,我们要坚决贯彻中央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全面加强社会监督,努力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监督的力度。在工作中,继续严格依法办事,团结社会各界包括广大生产经营者,共同做好工作。 三、消费者协会监督商品和服务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促进生产经营者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生产经营者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商品和服务,这又使生产经营者自身的利益得到实现。因此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我们希望广大生产经营者从企业的长远利益出发,努力提高自身的产品质量意识,积极致力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四、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坚决揭露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依法开展各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同时,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对中消协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社会各方的努力,共同把我国消费者维权事业提高到新水平。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