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谢正罡记者江雪)通过婚介所征婚认识,在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闪电式“结婚”,不料半年后女方竟产下一子。近日,太白县一男子为解除令其“苦恼和羞耻”的非法同居关系,一怒之下把女方告上法庭。 据26岁的薛某讲,去年8月他在西安打工期间,曾通过某婚介所征婚。不久,礼泉一名姓徐的女子主动和他联系见面。第一次见面,他们彼此简单交谈了一些家庭基本情况。一周后,徐某约他“深谈”,这次徐某还带着一个30岁左右的男子李某,声称是她表哥,并说他们结婚的事将由“表哥”做介绍人。后薛某把徐某和“表哥”一同带回太白县老家去见父母,随后又给徐家送了“见面礼”1100元,并在徐家商谈订婚事宜,此间“表哥”一直紧紧跟随。去年中秋节,他和徐某的订婚仪式在徐家举行,当时除了徐某的父母和“表哥”外再无别人,他觉得事情蹊跷,但并未多想,就把辛苦几年积蓄的1万元交给女方作“彩礼”,并商定于当年12月20日结婚,女方要求薛某入赘。 去年12月13日,薛某喜洋洋地回到礼泉县徐某家准备结婚,不料听邻居说徐某和李某并非表兄妹,而且两人还有暧昧关系,这给他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后来他想,以前的事过去就算了,于是要女方和他到当地乡政府领取结婚证,但因他的证明不符合要求没有领上。由于婚期在即,两人就匆忙“结婚”了。3天后,徐某就让他到西安打工挣钱。后来两人关系一直很僵,薛某除今年6月回过一次家之外,两人再没有见过面。 7月9日,徐某突然通知薛某说她将要生产了。薛某一下子懵了,因为他们“结婚”仅仅半年!7月10日,徐某产下一名男婴。 薛某认为,徐某完全属于“骗婚”和“假结婚”,目的是骗他的钱财。虽然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薛某还是决定通过法律来解除这段令他感到“苦恼和耻辱”的“婚姻”,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8月中旬,他毅然向礼泉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受理了此案。 接到薛某的反映后,记者昨日与徐某取得联系,但她表示对此事不想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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