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贵阳专讯 1月16日,曾在贵阳、毕节等地故意杀死多人的罪犯徐延才被执行死刑。徐延才被公安机关抓捕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拒不招认,创贵州首例“零口供”案例。但在大量的人证物证面前,徐犯用缄默并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次同徐犯伏法的还有另案6名罪大恶极的案犯。
1996年3月26日凌晨3时许,刚被单位开除的职工徐延才将贵阳市乌当区永乐乡红岩冶炼分厂厂长李永和杀死,并将保管员彭佑琴、保安吴儒奎杀伤。此后,警方多次抓捕徐延才未果。
2001年11月2日,徐延才逃窜至远亲徐彦兴家中要借100元钱,徐彦兴没有借。当晚,徐延才借宿徐家,趁徐彦兴不备,用钉锤猛击其头部、背部。徐彦兴家人徐良珍上前阻拦,被徐延才持菜刀猛砍头部致死。此后,路过该处的村民彭启贵又被他用木凳砸死。同时,他还将村民周祖先头部砍伤。经群众举报,徐延才被警方当场抓获。徐延才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拒不招认。2002年8月1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大量证据,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一审宣判后,徐在看守所里没有和任何人说一句话。
16日上午9时许,徐延才等罪犯被押进市中院第二审判法庭。10余分钟的宣判过程中,徐仍没有回答法官的任何问话,其脸部表情相当僵硬。当法官对其宣读完终审判决和执行死刑命令后,问其听清楚没有,徐点了点头。此后,7罪犯被押赴刑场伏法。(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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