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救助站公开4案例 凸现当前救助工作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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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11月25日讯 (记者刘建) 日前,湖南省会有媒体以《他死在救助站门前》为题,报道了11月10日下午发生在长沙人民路建设书社前一人员死亡的事件,因死亡地点距长沙市救助站仅有50米,引起了社会的反响。今天下午,长沙市救助站向记者介绍了当日情况,并表示正在与长沙110系统之间的协调,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据长沙市救助站负责人介绍,11月10日下午2点左右,两辆红色的士相继开到长沙市救助管理站,其中一辆直接开进救助站内坪,另一辆停在大门外。接着从前一辆车下来3名身着迷彩服、臂戴巡防红袖章的人和从停在大门外的车上的一个人一起,从车上抬下一个用白色床单抱着的人放在坪内。这时长沙市救助站传达室门卫走进去查看,判断被白色床单包着的人是一位危重病人,便立即告知他们救助站不能接收,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救治。他们说,这是“110”要我们送来的,然后就走出了大门。门卫无奈之下,关上大门,的士司机无法将车开出,不得已于走出大门的4人联系,4人只好从外面返回内坪,将人抬出大门往人民路方向走去。而救助站直到下午6时当地派出所前来调查时,才知道此人被人丢弃在人民路建设书社门口,已经死亡。
长沙市救助站负责人指出,救助管理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配合,需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仅靠救助站一家是绝对不行的。作为危重病人,按照有关程序,“110”处警时必须先送往定点医院救治,“人命关天”,不能丢在救助管理站就算处置完毕。同时,当救助站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对方必须送往医院后,对方不能采取丢弃在街头的做法,以致延误了救治时间,导致惨剧发生。
该负责人同时认为,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救助站内职工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敏感性不够,没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他们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凡进站人员不论是否符合救助标准,都做好相关情况的询问登记工作,对于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协助护送求助对象来站的人员,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相关事宜的处理工作,特别是加强与长沙市“110”报警系统的沟通与联系,共同将救助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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