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伙金融骗子专门诓骗各银行负责信贷业务的负责人,在近4年的时间里跨地区疯狂作案20余起,诈骗贷款金额高达5.5亿元人民币。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从一件普通的非法拆借资金和挪用公款案入手,挖出了这个14人的重大金融诈骗团伙。 许兴元原是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丰台支行南苑分理处主任。1996 年10月到1997年6月,许兴元为了给单位拉存款并为本单位赚息差,违规将未入账的客户存款和本单位资金共计1.37亿元人民币以单位名义借贷出去,案发后仅追回赃款1133万元,其余1.26亿元去向不明。基层检察院以非法拆借资金和挪用公款两项罪名对许兴元提起公诉。 检察院发现,许兴元的朋友陆峰是实际用款人,而来自北京和外省市的信息表明,近几年发生在全国几个省市的特大金融诈骗犯罪案都与陆峰联系在一起。经过长期追查后,陆峰在北京落网,其同伙13人也相继被追捕归案。陆峰供认:在近4年的时间里,这伙金融骗子跨地区疯狂作案20余起,诈骗金额高达5.5亿元人民币。陆峰的犯罪手段其实很简单,就是想方设法去结识在各银行负责信贷业务的负责人、主任等,先拉拢关系,交往成为所谓的“朋友”后,趁对方放松警惕,就以假存单作担保的方式骗取贷款,然后逃之夭夭。陆峰说,许兴元就是被他选中并利用过的诈骗工具之一,许兴元对假担保存单的事一无所知。 这样,检察官将许兴元以玩忽职守罪向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许兴元有期徒刑4年。市二中院一审以金融凭证诈骗罪等罪名判处陆峰死刑,其他人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年限不等的有期徒刑。(记者/邱伟)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