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方新报》记者胡媛媛报道 从明年1月1日开始,身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了。继《工伤保险条例》之后,《工伤认定办法》也正式确定于明年元旦在湖南实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在于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给予他们更人性化的关爱。
根据《办法》,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时限为1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表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派两名以上执行公务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调查核实过程中,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