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戒备森严。 | ●锦州中院所处街道戒严,法院原班人员放假一天 ●1949年以来最高法院首次提审普通刑事案件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昨日记者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实,备受关注的“刘涌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今日在锦州中院开庭。锦州中院今天所有的法官、法警全部由最高法院人员担任。锦州市中院原班人员放假一天。据悉,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 昨日,辽宁省内诸多媒体均前往锦州市采访,锦州城内戒备森严。庭审当日,法院所处的一整条街都将要被戒严。 据悉,被获准进入法庭采访的只有4家媒体,即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和人民法院报。虽为公开审理,但旁听证发放很少,并对旁听人员要求严格。据知情人称,锦州市仅发放了10张旁听证。 相关人士透露,此前不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刚刚花40余万元购置了一台注射死刑行刑车。若刘涌在此次提审中被判处死刑,预计将会在这台车上被执行,执行日期可能不会超过下周一。 受刘涌委托,北京市万森律师事务所律师佟林将出庭为刘涌辩护。在此前进行的刘涌案件一审和二审中,田文昌、佟林等一道为刘涌案进行了辩护,并最终使刘涌被改判死缓。 刘涌一案曾经过两次判决,2002年4月17日,刘涌及其手下宋健飞等人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妨碍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一审判处死刑。1年零4个月后的2003年8月15日,刘涌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近乎相同的罪名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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