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救助站设床位100个
本报讯 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简称《救助管理办法》自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长沙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出现了增多趋势。昨日,长沙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要求相关机构积极应对。
《实施方案》要求市设救助管理总站,内五区各设一个分站,各县(市)分别设救助管理站。区分站和县(市)站应各设床位100个,且有工作和活动场地。所需经费由各区、县(市)财政解决。各级政府要确保救助站建设和日常救助经费的支出,并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救助站的设施设置、人员编制调剂配备,并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市救助管理总站负责接回我市流浪乞讨到外省市的人员;与流浪乞讨到我市的外省市人员所在地民政部门联系,将人接回所在地。(程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