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温建敏 余亚莲 通讯员 刘韬)广州市去年一年揪下处级贪官104人,清出超期羁押2003人。这是记者昨日在广州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查上百处级贪官挽上亿损失
据悉,去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07件320人,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贪污案72件82人,贿赂案196件198人,挪用公款案30件3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741.02万元。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4人,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7人。同时加强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共立案40件40人,占贿赂犯罪总数的20.4%。立案侦察各类渎职侵权案件41件42人,分别上升78%和68%。
金融保险、医疗卫生系统及教育系统等重点部门及热点行业内的贪污贿赂案件成查办重点。如原黄埔区副区长童建俊受贿案、原广州市高速公路总公司副总经理梁与欣受贿案、原东山区教育局局长陈博东受贿案以及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楚原挪用公款4000多万元案等。
重点打击治安案件
检察机关重点打击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如爆炸、绑架、杀人等暴力犯罪、“两抢”犯罪案件、故意伤害、盗抢机动车等多发性犯罪、“黄、赌、毒”犯罪,共批捕上述各类犯罪案件10435件14108人,起诉9803件13567人。
去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海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16406人,已审结1585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5291人,批捕率为96.5%;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3897件21051人,已审结10571件14739人,起诉率为99.2%。
检查环节实现“零超期”
去年,广州市检察机关成立了超期羁押清理行动小组,对全市19个监管场所15000多名在押人员逐一登记清查,发现超期,立即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超期羁押的专线电话号码,率先在检察环节实现了“零超期”的目标。这次清查共发现超期羁押2003人,在清理期限内全部纠正。
2003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对事实不清或犯罪证据不足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559人,决定不起诉125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1件,法院改判5件。立案审查抗诉案件524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82件,向中院抗诉4件,法院对抗诉案件改判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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