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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8-14矿难28人死 又有29名责任人受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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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4日16:48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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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14日电 据山西商报报道,1月12日,山西阳泉煤业(集团)公司党委、行政分别作出决定,给予“8·14”特大瓦斯事故的29名责任者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2003年8月14日12时35分,阳泉煤业(集团)公司三矿裕公井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46万元。根据山西省政府调查组对三矿裕公井“8·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调查、认定和建议及有关规定,阳煤集团作出了给予29名责任者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决定。
阳煤集团三矿裕公井衔接副主任李新生,给予行政撤销职务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济处罚1400元;裕公井安全副主任代来义、三矿通风区党总支书记王文惠、裕公井党总支书记李云龙、三矿通风区党总支副书记高瑞斌、通风区四队党支部书记冯建明、裕公井准备队党支部书记杨满常,分别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济处罚1200元;三矿总调度室副主任张喜明,给予行政降级处分,责成三矿党委延长其党员预备期一年,经济处罚1200元;三矿副总工程师刘志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党内警告处分,经济处罚800元;三矿总工程师张吉林、阳煤集团安监局总工程师王士勇、阳煤集团机电动力部副部长、阳煤集团副总工程师胡少昆,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经济处罚600元。给予三矿通风区原区长尹有万、三矿原副总工程师李虎开除党籍处分;给予三矿裕公井主任李峰明、三矿副总工程师梁爱堂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三矿通风区副区长乔瑞生、三矿裕公井副主任高俊元、三矿总调度室主任赵正平、三矿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苗贵才、三矿安监处原处长王文建、三矿原矿长王忠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济处罚1400元;给予三矿副矿长孙建明、三矿通风区主任工程师赵满云、三矿通风区副区长武全珍、三矿裕公井准备队队长王喜才、阳煤集团副总工程师、通风部部长张福喜党内警告处分,经济处罚1200元;给予三矿原任党委书记李双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济处罚800元;给予阳煤集团机电动力部部长潘龙成党内警告处分,经济处罚800元。
此前,山西省政府已经给予阳泉三矿通风区原区长尹有万等22名事故责任者相应的行政处分。(记者凸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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