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方新报》通讯员曹陆军 曹林平 记者颜家文报道 1月13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涟源市黑帮头目张良平执行枪决。 张良平于1997年底开始与谭和平、刘小平(均被判无期徒刑)为首组织、领导一个组织结构比较严密、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涟源市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共有罪犯57名,罪名26个,犯罪事实250多起,是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督办的特大案件。 从1997年至2001年初,张良平故意伤害、聚众斗殴9次,致死1人,致重伤6人;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14支,子弹128发;妨害公务2次;窝藏3欠;敲诈勒索8次,勒索金额10.57万元;强迫交易3次;非法拘禁2次;寻衅滋事34次。 如1999年10月10日下午,男青年聂小军与女青年刘燕青在涟源市福祥酒家发生纠纷,刘即打电话告诉张良平,张指使梁非洲(判无期徒刑)去处理,梁非洲即喊了梁震、李志文(均判死缓),由谭绸光(判刑18年)驾车来到福祥酒家,梁非洲、梁震、李志文首先对聂拳打脚踢,继而李志文拿起装满开水的铁皮热水瓶朝聂的头部猛砸,水瓶砸烂,又将聂拖至公路上,不顾聂向其求情,李志文、梁震分别持高压锅盖、木折叠椅再次对聂的头部猛砸,直到椅子被砸烂散架。此时,一辆警车路过,梁震甩开聂抓住他肩膀的手,致聂摔倒3.4米高的石堪下,聂小军经群众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张良平又安排李志文等3人外逃。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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