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翟伟 顾瑞珍)中央国家机关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力争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必须保持查办案件和严惩腐败分子的强劲势头,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张德邻昨日在中央国家机关第十六次党的纪检工作会议做了上述表示。 据介绍,中央国家机关在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的同时,还将以建立和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为重点,对管钱、管人和管物等权力相对集中的“风险”岗位,对重大决策及执行的环节,对基建、物资采购等容易发生问题的“敏感”领域,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要建立科学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要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监督体系和强大的监督合力。 ■ 新闻背景 重点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 《中央国家机关2004年党的纪检工作要点》中提出了案件查办的重点。其中包括:重点查办处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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