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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黑社会团伙后天受审 成员包括派出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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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07日02:46 辽沈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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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铁岭消息 (特派铁岭记者 赵天乙) 以刘晓军、闫玉光为首的盘锦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案经铁岭市检察院起诉后,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月9日公开审理。该起案件是8·29专案中被起诉人数是最多的一次,人数达34人。由于案件有两名原警方人员被起诉,而使该案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检察机关长52页的起诉书中,指控这一团伙犯有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买卖毒品罪、强迫交易罪等多项罪名。起诉书中称,该组织形成于1998年,至2002年已经发展成为组织庞大、体系完整、关系复杂、实力雄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盘锦地区称霸一方,有组织地进行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盘锦地区的经济、社会秩序。两名被起诉的警方人员,一名是该团伙骨干成员原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所长刘军,一名是团伙头目刘晓军的哥哥、原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晓明。
铁岭中法一位工作人员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由于该案被起诉人员众多,案件复杂,在2月9日的审理中,当庭不会做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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