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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让座”是否作秀? 且慢为公交让座者发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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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26日04:2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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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司机自掏腰包奖励让座 车队将适时推广(图)
本报评论员 伍里川 本报记者 许尽义
谁给老弱病残的人让座,谁就能中奖!乍听此话,不由令人惊奇。昨日,在南京一辆35路公交车上,一名主动给抱孩子的妇女让座的乘客,意外地获得因让座中奖的“奖品”,让整车的乘客直呼遇到了新鲜事。
但记者却要说,且慢为让座者“发奖”,因为这项活动的准备还不充分,甚至还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之处。尽管这项活动的确很新鲜。据南京市公交公司宣传处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让座有奖只进行3天,活动已从昨日起开始。不让座已成为一种不好的社会风气,那么3天时间就能扭转这种风气吗?显然不能。就连公交公司宣传处的工作人员也意识到“时间不长”的问题,他们说这样做只是为了鼓励乘客让座,起到宣传美德的作用。那么,这种活动要不要继续开展下去呢?怎样开展下去才能避免“作秀”的嫌疑而挖掘出最大的价值呢?活动的发起者还要在哪些方面加以改进呢?对这些方面的问题如不能冷静思索并加以解决,则必将成为阻碍这项活动取得预期效果的瓶颈。
不过,“谁给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谁就能中奖”的承诺从一开始兑现起便引起了人们浓厚的兴趣,人们或惊奇,或赞叹,或思索……
昨天上午,刚从河南来宁打工的小王在集庆门搭上开往红山动物园的牌号为7563的35路公交车,车子到了三山街公交车站时,一名抱着小孩的妇女上车,小王见状,赶紧起身给她让座。在妇女的感谢声中,一名在车上跟车的学员走了过来,恭恭敬敬地给小王递上带有“福”字的中国结,并告诉他,这是对小王让座所给的“奖品”,同时,他也是35路线开展有奖让座来的第一位中奖者。让座也能得到奖品?第一次听到这件怪事的乘客一下子围了过来,纷纷问个长短。
其实,为让座设奖并非是南京市公交的新发明或专利。10多天前,本报便报道了长春市一名普通的公交车驾驶员为了倡导文明风尚,自己花钱为让座设奖。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名叫杨晓红,她的行为完全是一种个体行为,自己掏腰包买来笔、钥匙链等小奖品奖给让座者。
杨晓红的这一行为纯属“义举”。当那么多孕妇、老人、抱小孩者因经常无人给其让座,而遭受着身心双重痛苦已成为一种再正常不过的事,我们有理由这样说。
毋庸置疑,杨晓红们的行为开始引起人们的共鸣。南京35路公交车出现的新鲜事像是一种延伸。
可以肯定,这件新鲜事会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假以时日,通过人们的参与,或可在社会上打造出一条“雷锋风气链”———让座者学雷锋,人们受其影响;学雷锋者受到认可和奖励,会加深人们对让座行为的理解,继而把这种行为自愿“链接”到更广泛的社会生活中去。它最大的好处是用物质的形式疏通了稍有些障碍的精神通道———这一通道联系着你我,也通向你我。
有关方面的解释通俗而简易地表达了相关主题。
据南京市公交公司宣传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从昨天起3天内,凡乘坐该路车时让座者均将获得精美奖品。以往,公交车司机看到有老弱病残、孕妇等乘客无座时,会按服务语键来提醒有座乘客给他们让座,但效果不是太好,用有奖让座的方式来鼓励乘客让座,时间不长,只能起到宣传美德的作用,希望乘客以后在乘车时注意社会公德、摒弃野蛮挤车占座的行为。
当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这一活动还带有浓烈的试验色彩。人们有理由关注它的目的、状况和运作特点,更关注它的命运。
早在2001年,河南省郑州市便出现过“有偿让座”的现象,但是3年之后,好像已没有什么动静了。
南京社会人士无里2月17日曾于本报撰文认为,制约“有奖让座”的最大因素来自于物质成本。他专门针对杨晓红们的行动而言,主张“为让座设奖:虽善不提倡”,关键在于“奖品”是钱买的,而私人掏钱,长远看来必然会是一个不小的经济负担。
应当说,35路公交线此回“3日行动”不管主观上是否是故意回避成本的长期支出,客观上讲,也的确是一种很经济的宣传行为,既宣传社会公德,也为自己做了公益广告。这是一种值得称道的双赢行为。
但是,寄望于用3天善举来撼动不良社会风气这座冰峰是不切实际的。换句话说,如果只满足于3天善举,浅尝辄止,那么也必然会造成“作秀”的嫌疑,也会让关注此事进展的人们失望。
应当说,给让座者发奖初衷是好的。那么,有没有办法对这项活动加以改善,使之延续下去,产生更大的价值呢?我们想,这项活动首先应当长期开展下去,因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同样,破冰解冻需要相当长的运作期。其次,考虑到成本因素,或可为这项活动寻找赞助者,以保证奖品的发放,同时也能扩大这项活动的影响力。
如果这些都实现不了,那么还是且慢为公交让座者“发奖”吧,因为3天之后的空白让人窒息。
《江南时报》 (2004年02月26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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