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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腐已进入相持阶段 亟需构建国家廉政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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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3月04日18:19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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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三月四日电 题:中国反腐进入相持阶段亟需构建国家廉政体系——访知名国情专家胡鞍钢
中新社记者 孙自法
反腐,一直是中国民众关注的焦点,也是“两会”代表、委员们参政议政的热点。
在反腐研究领域颇有建树的知名国情专家胡鞍钢接受本社记者专访时称,“中国反腐已进入第二个阶段,即腐败与反腐败的相持阶段。”他说,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构建国家廉政体系,以更好、更有效地防治腐败。
反腐整体进入相持阶段
胡鞍钢将中国反腐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腐败蔓延猖獗阶段,这一阶段腐败“普遍化”、“严重化”,经济损失巨大、政治代价高昂。
二是腐败与反腐败的相持阶段,此阶段腐败收益下降、成本上升,腐败有所收敛,“大腐败”或“高层腐败”受到一定程度抑制。
三是抑止腐败、战胜腐败阶段,这时腐败成本大大超过腐败收益,腐败程度下降,造成的各种损失减少,腐败得到有效控制。
他提醒说,目前,中国反腐只能说总体上进入第二阶段,局部地区、局部领域、局部部门的腐败还是猖獗的,仍然是腐败收益超过成本。
因此,中国反腐很难速胜,还需要打“持久战”。
积极构建国家廉政体系
透明国际组织明确提出,医治腐败的根本途径是构建国家廉政体系,处于相持阶段的中国反腐的主要任务也是构建国家廉政体系。那么,中国如何逐步构建起这一体系?
胡鞍钢称,一是进一步提高腐败的各类成本、增加廉政者的各类收益,“让腐败者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名誉上遗臭万年”!从而使腐败由“低风险、高回报”成为“高风险、低回报”的行为,抑制前“腐”后继。
二是提高纪检监察等司法机构的相对独立性,“中国司法机构缺乏独立性,这里的独立是相对独立,包括独立机构、独立编制、独立经费来源、独立立法。
三是开展国家反腐败工程,或者在国家基础设施工程中设反腐子工程,以有效的反腐措施获得社会公众的信赖和信心。
胡鞍钢称,同制度建设一样,构建国家廉政体系也需经历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出台《党内监督条例》,无疑是中国反腐的一大利好消息,必将加快国家廉政体系建设步伐。
进一步加强反腐国际合作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已于去年九月底正式生效,中国作为缔约国之一,可借助这一公约引渡外逃腐败官员、追讨腐败经济损失,中国还参与起草并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胡鞍钢认为,这标志着中国在反腐国际合作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始从封闭性反腐走向开放性反腐,从国内性反腐走向国际性反腐。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当然还应进一步加强反腐国际合作。胡鞍钢为此提出多项建议:
——发表中国政府的《防治腐败白皮书》。
——严厉打击国际犯罪活动特别是毒品、走私和洗黑钱。
——在国际金融和商业活动中严厉打击和制裁贿赂、跨国贿赂。
——加强对腐败行为调查、起诉、引渡和情报信息国际合作。
——建立反腐败信息库和网站,包括专门的举报网站。
——政府采购鼓励实行国际招标,使程序更透明,保证招标、竞标过程不受贿赂的干扰。
——对有腐败活动国际公司的采购合同予以撤销。
“腐败问题虽备受关注,但致力于反腐研究的人和机构却非常少。”笑言反腐是自己“业余爱好”的胡鞍钢最后呼吁更多专家学者参与反腐的研究、探讨,推动国家廉政体系尽快建立,推动中国反腐尽早步入抑止腐败、战胜腐败的第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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