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4月2日电(王世义李勇)目前中国各地有1亿名离开农村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民,为了保障这些“流动工人”的合法权益,中国各级政府开始把他们纳入工人权益保护体系——工会。
在中国最北部的省会城市哈尔滨,第一块进城务工人员工作委员会的牌子正式挂在了道里区斯大林街道办事处。300多名生活在这个社区的农民工成了合法工会会员。来自黑龙江省肇源县的农民工于文续说:“加入工会后,我这个外乡人在哈尔滨找到了家的感觉,原来成为大难题的拖欠工资和办理各种保险等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另外,我还能参加工会组织的夜校和各类培训班,提高自己的素质。”
农民工作为中国特定国情和发展阶段下形成的特殊社会群体已经存在了20年。目前这个数以亿计的庞大队伍已经嵌入到中国各大城市,其人数甚至已经超过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职工总数,成为国家经济运转中不可缺少的成分。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长期以来,老板拖欠工资、工伤事故无人管、生活环境恶劣使农民工成为城市弱势群体。根据中国2001年修订的《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中国工会的第一要务。但是,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分布散,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一直存在操作困难的问题。这也是农民工成为工会工作的盲点和空白的主要原因。”哈尔滨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王连增说。
针对于此,中国各地的工会组织开始尝试用社区工会、小型工会等形式来帮助农民工。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黑龙江、河南等省建立一些小型工会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而湖南省湘潭市也酝酿在劳动力密集、维权压力大的建筑行业建立农民工工会。
有380万农民工的上海市,今年初也提出了工会组建的新目标,上海市总工会今明两年将发展110万名工会新会员,其中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将不少于50万人。
上海市总工会主席陈豪认为,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自我维权能力弱,迫切需要工会组织的保护,发展进城劳务工入工会责无旁贷。
事实上,农民工们也十分愿意加入工会组织。北京市东城区工会主席郑建华说:“我们的社区工会里既有餐馆服务员、清洁工,也有小保姆和小时工,他们都把社区工会看作自己在北京的家。”
据悉,各地已成立的农民工工会不仅在保护农民权益方面发挥着作用,也积极扶持帮助他们提高就业技能。王连增介绍说,哈尔滨市道里区工会建立了农民工维权服务站,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资助生活困难农民工的子女入学,并为农民工提供就医等方面优惠。同时,为了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工会还组织了各种夜校和培训班。
“进城务工人员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建立农民工工会不仅可以真正把工会的维权职责落到所有企业中,保证农民工最基本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必将使工会成为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助推器”。(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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