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工作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一是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要认真组织实施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继续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坚决纠正违规擅自设立开发区和盲目扩大开发区的现象。深入推进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征地制度改革。搞好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的修编工作,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和供应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二是要加强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要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切实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不断提高成果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专项治理整顿,对我国优势矿产资源实行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坚决制止乱采滥挖、竞相压价出口初级产品,尽快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实施有效管理。加大重要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增加接续资源。开发海洋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要加强海洋调查评价和规划,全面推进海域使用管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促进海洋开发和经济发展。要加大测绘统一监管力度,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全面提升我国测绘保障服务能力。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国是一个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成败。要在全面防治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实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三期规划,全面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和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环境保护工作要抓好以下几个重点。一是要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制定重要的规划、开发计划等,都要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切实做到环境和发展综合决策。要限期清理污染严重的企业和项目,同时严格防范新建项目对环境的破坏。继续开展“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尽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确定专项执法行动查处重点,杜绝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快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治理。从目前的治理进度看,时间已经过半,但任务完成还没有过半,一些地区离国家确定的治理目标的差距还很大。要严格按照国家“十五”计划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分解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资金,加快治理进度,按期完成国家确定的重点地区环境治理任务。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治理地区和重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见到实效。三是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农产品和“菜篮子”基地环境状况调查,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发展生态农业,整治农村环境,切实解决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开展全国生态区划和规划工作,增强各类生态系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加大对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
水利工作要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加强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对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调控能力。南水北调是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状况、促进全国水资源整体优化配置的重要战略举措。现在东线、中线已经开工,要按照规划,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管理,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在合理开发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同时,要重视开发利用处理后的污水以及雨水、海水和微咸水等水资源。加强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切实解决好群众的生活用水问题。二是要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要把节水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制定水资源规划,明确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乃至各单位的用水指标,确定产品生产或服务的科学用水定额。健全水权转让的政策法规,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要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大力开发和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的工业生产技术。三是要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继续加快堤防建设和控制性工程建设,搞好重要河段的河道整治及蓄滞洪区建设,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大江大河、大型水库、大中城市和重要设施的防洪安全。把淮河作为近期全国大江大河治理的重点,抓紧灾后重建,加快治理步伐。要进一步加强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农村水电、水土保持、牧区水利和预防传染病项目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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