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促进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必须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水平。
第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领导是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抓战略研究,抓工作部署,抓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要求来谋划和领导发展工作,不仅要重视经济增长指标,而且要重视人文指标、资源指标、环境指标和社会发展指标,坚持把经济增长指标同人文、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指标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关心人口资源环境工作队伍建设,选择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的优秀干部充实人口资源环境部门。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考核标准,尽快把人口资源环境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乱批乱征耕地、纵容破坏资源和污染环境行为的干部,不仅不能提拔,还要依照纪律和法律追究责任。
第二,坚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通过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和资源价格形成的基础性作用,使资源性产品和最终产品之间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促进企业降低成本,不断改进技术,减少资源消耗,增强竞争力。经营性用地、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经营权的出让,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规范程序,增强透明度,促进资源的合理使用。要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参与环境的建设和保护,积极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逐步开放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营市场。资源性行业尤其是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行业,不同于一般的竞争性领域,其市场开放程度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市场供求状况来确定,坚持公平、透明、规范和法制的原则。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增加国内短缺资源的进口,缓解国内环境和资源压力。拓展同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在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合作,引进国外资金以及先进的技术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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