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茜 通讯员/钟洁)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医药领域“三项改革”的深化,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单位、药品经营者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行为,我省将在4月中旬开始至6月上旬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
据悉,这次检查的范围是医疗单位(含对外提供医疗服务的军队、武警等医疗机构);药品生产、销售企业;药品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血站等与医疗服务和药品有关的部门和单位2002年以来的价格和收费行为。此次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部署,各市物价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重点单位、重点科室、重点环节进行检查。
物价部门欢迎社会各界拨打价格举报热线12358,投诉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方面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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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检查重点
□在门诊治疗中,输液等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在住院治疗中,放射科、妇产科、手术室、麻醉科等科室的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价格执行情况;
□医疗服务项目中的其它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药品价格检查重点
□经营者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擅自定价;
□医疗机构不执行中标药品核定价格;
□经营者推迟药品降价时间;
□药品招标的组织者违反规定乱收费;
□医院自制药品或药剂违反价格政策规定;
□药品经营中的价格欺诈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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