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严华报道:记者昨从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获悉,下月起,我省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将大幅上调,凡是月销售额达不到5000元的,一律免征增值税。业内人士称,这将使我省众多小型工商业户得到巨大实惠。
据了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请示省政府,我省国税局昨日正式决定,全面上调我省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
其具体规定为:销售货物的个体商户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000元提高至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主要指加工修理修配业务)的个体户,月销售额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按次数缴纳增值税的流动商户,每次(日)销售额仍为200元。至此,我省上述三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并和国内沿海发达地区的起征点标准看齐。
据了解,新的起征点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介绍,增值税起征点上调是鼓励社会就业、提高经营者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