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在朝阳区劳动部门的专项监察行动下,400名民工首次领到共23.8万元的4月份预支工资,虽然这不是月薪的全部,但仍使民工们非常欣喜。据了解,朝阳区的民工今后将在每月29日领到预支工资。这将改变民工每月仅能领到最低生活费的状况。 据悉,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于2004年4月1日至今天开展了对建筑 业劳务公司工资支付情况和最低工资支付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察。劳动部门组织51个监察小组对辖区内的106个建筑工地中的劳务公司进行“摸底”,重点监察工资支付形式、是否按月发放工资及发放的工资是否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等。共检查劳务公司210家,涉及民工人数30007人。根据监察结果,有186家用人单位发放了工资,占检查单位总数的89%。对24家劳务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其为5742名民工支付工资1977363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说,“在京民工领月薪”的新举措,针对的是拖欠民工工资的社会热点问题。对此,劳动部门必须从根源入手,冲击建筑施工企业传统的工资支付观念,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用工行为。 据悉,北京将在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推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继续对施工企业集中的地区进行集中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用工单位违法行为的惩戒。(记者 丁文亚)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