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和朋友本打算在“五一”期间外出旅游度假,但直到临上飞机时才被告知航班已经取消。张女士实在不明白:“旅行社为什么不提前通知我们呢?”
4月16日,张女士等四人与北京森林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森林国旅)签订了北京—张家界双飞五日游合同,出团日期为5月1日。4月29日,张女士收到了出团通知书,约定5月1日晚9时50分在首都机场二楼国内出发厅三棵椰子树下集合。
5月1日晚,张女士等人从9时30分一直等到10时30分,也没等到接待的人。于是,张女士给机场送机人闫小姐打电话询问,不料闫小姐却告诉她这次航班在4月29日就取消了。“既然4月29日就取消了,怎么我们却没收到通知?”随后,张女士给当初接待她们的森林国旅赵经理打去电话,赵经理证实,航班的确在4月29日就取消了,由于太急促,还没来得及通知她们。
“当时我特别气愤,还和他们吵了起来。然而他们没有做出任何行动来补救,我们要求去森林国旅和他们面谈而他们置之不理,要求派车来接我们也被拒绝。最后,我们只能从机场打车回家。”张女士告诉记者,事后她们一直和森林国旅交涉,都没有结果,直到5月7日,森林国旅方面才做出答复,只能退给张女士等四人所交纳的团费和从机场往返的打车费用。
酝酿了很久的“五一”出行泡汤了,这七天张女士和朋友只能开车在北京周边转了转。“我觉得这样太不合理,除了退费,我们要求森林国旅方面能当面对我们道歉,另外还希望他们能做出令双方都能接受的经济赔偿。”张女士对记者说。
昨天,记者采访了森林国旅的赵经理,他说,“航班被取消并不是森林国旅的原因,而是民航总局发的通知。民航总局规定在旅游旺季禁止跨零点飞行,这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森林国旅方面也没办法。而我们没来得及通知她们取消航班,这一点责任在森林国旅。至于赔偿,目前我们只能是退给张女士四人的团费和去机场来回打车的费用。”赵经理还告诉记者,这次取消的航班涉及70多人,而属于森林国旅负责的只有张女士等四人。
就此问题,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成律师认为,旅客既然与旅行社签订了旅行合约,他们之间构成了合同关系,因此,在合同已生效的情况下张女士等人未完成此次旅行,森林国旅就造成了合同违约。作为旅行社,与旅客签订合约时就应该做好合同违约后的准备并完全有能力对违约做出赔偿。因此,在此次违约事实中,张女士要求森林国旅出面道歉,并要求有一定的经济赔偿是完全合理的。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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