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信访条例(草案)》在保障信访人知情权方面、规范信访受理和办理机构行为上有哪些具体的新规定?昨日下午,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唐公昭、副主任赵希文和陈双全就上述问题共同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A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条例?
记者:据了解,我省信访法规已空白多年,为什么要在这时候制定这部地方性法规?
唐公昭:信访既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一种方式,也是人民群众维权的一个渠道。近年来,信访数量增加很快。我们现在制定这部法规,就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促进我省追赶型、跨越式发展。
B适用范围有哪些扩大?
记者:草案适用范围扩大到什么层面?
陈双全:国务院《信访条例》的适用范围是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我们正在制定的这个条例将省内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纳入了适应范围,解决了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无法可依的问题。
C信访人受刁难打击咋办?
记者:在信访事项的办理中,常常是信访者的材料被转到被信访者的案头。如何让信访者不受到打击和报复?
陈双全: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信访人进行刁难、压制、歧视或打击报复的,将受到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信访机构相互踢皮球咋办?
记者:因为对信访结果不满意,加上一些信访办理机构相互踢皮球,让信访者信访无门,这种情况下,怎么保证信访人的权益,使信访事项真正处理得公正?
赵希文、陈双全:我们的听证会和联系会就是解决你说的问题。如果信访者不满意信访结果,可以申请复查。对复查不满意,也可以提出举行信访听证会的申请。上一级信访机构将举行听证会,公开听取信访人、信访办理机构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如果听证会举行后,信访机构对信访事项的处理认识不一致将举行信访联席会议,统一认识,并将处理结果正式书面告诉信访人。
E如何避免官官相护的情况?
记者:如果信访者在信访事项中涉及到的某人与办理机构人有着千丝万缕联系,这种情况下,如何避免官官相护的情况发生?
赵希文、陈双全:你说的这种现象确实也有。正是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我们在条例的制定中提出了回避制度,对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信访工作人员,信访者有权利提出回避申请。
F信访行政问责问谁的责?
记者:为什么要在草案中引入行政问责制?由谁问,问谁的责任?
陈双全:在信访工作中引入行政问责制,是我们在制定这部地方法规时的一项探索性工作,在全国还没有先例。如果办理机构工作人员拒不办理信访事项、对重大信访事件不受理、应回避而不回避、对信访人打击报复,或不执行上级机关对有关信访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等,受理信访事项的机构有权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行政监察机关根据建议依法处理。
见习记者刘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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