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6月11日电 (记者李桂茹)《深圳市政府公报》10日公布了该市新出台并开始实施的《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实施意见》。两年前,中编办选择深圳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这是深圳对此交出的答卷。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行“大处制”。方案规范了层次和级别:局级机构的内设机构按正处级建制;副局级机构的内设及下设机构按副处级建制。处以下原则上不设科。编制不足5名的不设内设机构。现有编制4名及以下的内设机构原则上应予以撤并。 推进机关后勤社会化,现有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一律撤销。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政府公共事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将能通过市场解决的公共服务以适当形式推向市场,政府尽可能地退出;将一些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交给行业协会和其他中介组织承担;将部分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交由区、街道办事处或委托社区承担,完善社区的综合服务职能。现有各类执法队伍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仍由城市管理局承担外,其他执法队伍归并到政府相关部门,不再另设执法队伍,也不另搞综合执法。 深圳行政体制改革方案设计者之一、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说,从趋势看,深圳的政府决策部门会越来越少,执行部门会越来越多,现有的21个部门还会分离出一些执行机构。这是一个管制型的“大”政府向服务型的“小”政府转化的历史性开始,其最大的力度,体现在政府职能和管理模式的完全改变,不是体现在某个局部、某个部门具体的改变上。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