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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19日,安徽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上半年查处的5起重大腐败案件,其中包括安徽省原交通厅厅长王兴尧在内的4名厅局级干部和一名在国有企业任负责人10年的党政干部被查处。
这5起重大违纪违法腐败案件包括: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案。上世纪90年代以来,陈历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他利用干部提拔、调动,协助承揽工程等大肆收受钱财。办案人员先后从南京、济南、合肥等地起获被陈转移、藏匿的现金、存折、债券等近千万元。原宣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增军案。赵自1994年以来索取、收受开发商、个人贿赂和礼金礼品,将自己应支付的费用拿到有关单位报销,违纪金额达190万元。宿州市原副市长李兴民案。他与妻子弄虚作假,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开发出售,牟利140多万元,其中李兴民夫妇获得80余万元。李兴民还收受贿赂礼金等80多万元。这3名厅级干部腐败案均移交司法机关审理。在涡阳县高炉酒厂任负责人10年的刘俊卿,1996年后历任涡阳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亳州市人大财经委主任等职。刘在企业内搞“家庭式腐败”,通过工程发包、购销等,聚敛巨额财产。现年54岁的原安徽省交通厅厅长王兴尧涉嫌经济上严重违纪和其它严重违纪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
截至6月底,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48万件(次),新立案件304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44人。其中,市(厅)级干部10人,县(处)级干部61人。
(韩贺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