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8月24日电 记者胡谋报道:深圳将实行计划定额用水管理制度,居民用水超额最高收基本水价的2倍,单位用水超额最高收基本水价的4倍。这是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的。
该条例对居民生活用水,单位用水的累进加价及其标准作出了明确划分,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三级定额阶梯水价:定额标准(第一阶梯)以内的部分,按照其用水基本水价交费;超定额标准第二阶梯的部分,按照其用水基本水价的1.5倍交费;超定额标准第二阶梯以上的部分,按照其用水基本水价的2倍交费。
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按月进行考核,用水单位用水超过计划,应该在1个月内按下列规定缴纳超计划部分的加价:超过用水计划50%以内(含50%)的部分,按照其用水基本水价的2倍交费;超过用水计划50%至100%(含100%)的部分,按照其用水基本水价的3倍交费;超过用水计划100%以上的部分,按照其用水基本水价的4倍交费。
深圳市是全国七个严重缺水城市之一,水资源严重贫乏,人均占有的水资源量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4,。目前深圳市70%的用水量靠境外引水,按规划到2010年需水19.43亿立方米,而已落实的水资源指标仅有12.59亿立方米(已包括东深引水及省已批准的东部引水)。深圳实行计划定额用水管理制度将有效地抑制用水浪费现象,增强市民的节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