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罪犯汪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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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天府早报消息 一声枪响,一个年仅23岁的身影轰然倒地。昨(25)日,全省第一个因为故意杀人的艾滋罪犯在乐山被执行枪决。前日,本报记者奔赴乐山,记下了汪学强生命中的最后19小时。
告知死刑
时间:8月24日下午4时5分 地点:乐山市看守所
冲壳子,他与其他死刑犯比年龄
8月24日,天气异常清凉,但空气还是有一丝沉闷。伴随着警车的呼啸声,乐山市看守所的沉重铁门打开了。乐山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受四川省高级法院的委托,到看守所对汪学强宣读死刑命令。
下午4时过5分,神秘的监室B区大门也被打开了,“咣当……咣当”,汪身材瘦小,穿着白T恤和花短裤,手铐和脚链不时丁丁作响。在两名全副武装的武警押送下,汪学强从监室走了出来。在汪学强被手铐脚链全方位伺候的同时,两名高大的武警也是全方位戒备。他们两人的手上,都戴着长至肘部的特制塑胶双层手套,全身没有皮肤裸露在外。
“汪学强,你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你的上诉被省高院依法驳回,明天你就将被押赴刑场,现在依法向你告知。”法官威严的声音落地,但汪学强的表情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眼睛左顾右盼,身体直直地立着。
随后汪学强被带到了一楼一个房间里,和其他3名死刑犯一起,等待生命里最后一个黎明。
隔着窗子打望,汪学强正和狱友谈笑着,抽着狱警给他们送来的一包“玉溪”,想极力表现出镇静。“呵呵,我1981年的,比你们大哦。”汪学强还在和伙伴比年龄。
宣判现场
时间:8月25日上午9时50分
地点:乐山市中院
讲面子,他诡异地露出微笑
9时45分,几辆警车拉着刺耳的警报声开进法院。汪学强从第一辆警车上和另一名杀人犯一起被押下。他换了黑色的上衣和浅色的裤子,脚踏一双崭新的布鞋,双手被绳子反绑在后。踏着轻松的步伐,他被第一个押入法庭。而他身后的两名法警和押送其他犯人的法警不同,手上戴了两层手套。仿佛只有这个细小的差别,才能看出汪的特殊身份。
9时50分,法官宣布了对汪学强等人验明正身即押赴刑场执行的命令。当正式从法官口中听到这个命令时,汪学强依然异常平静,在走出法庭时,他的脸上居然诡异地露出一抹微笑。
执行枪决
时间:8月25日上午11时10分
地点:乐山郊外
挨枪子,好奇人们踮起脚打望
10时30分左右,几辆警车开抵了郊外的一块空地。由于空地并不是正式的刑场,法警们花了些许时间将行刑场地圈出,并将围观群众清除出场。好奇的人们透过法警的警戒线,踮起脚尖往这个临时刑场里张望。
“预备,开枪。”一声清脆的指令下,几声枪响过后,11点10分,包括汪学强在内的几名死囚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据乐山市中院法官介绍,去验尸的法官和法警都是戴了手套的,执行场地也消了毒。
消毒火化
时间:8月25日上午11时30分
地点:乐山市殡仪馆
戴套子,烧尸工全副武装火化
上午11时30分左右,殡仪馆的车拉着汪学强等人的尸体去火葬场。
在被告知他们拉的有一名艾滋病人后,殡仪馆慎重准备了。开车的两名司机都穿了殡仪馆的封闭式制服,手上都戴了长达臂部的双重塑胶一次性手套,脚上还穿了长统靴。而装汪尸体的尸袋,也比较特别,是用的双层袋子。尸体在到达火葬场后,负责火化的冯师傅同样全副武装将已被消过毒的汪的尸体送进了火炉。
早报记者赵倩 谢璐 摄影 方炜 成渝
新闻闪回·犯罪经过
“瘾君子”抢包抓扯中杀人
被执行死刑的汪学强在乐山市区是出名的“瘾君子”,先后两次因为吸毒被送去劳动教养,并因吸毒染上艾滋。2004年5月26日上午9时许,汪学强在乐山市中区致江路菜市场游荡,看到正在市场内买肉的颜某某包内有钱,汪学强顺势伸手摸向颜的包,被颜发现并受到厉声斥责后,双方发生抓扯。汪学强抽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径直刺向颜某某,刺中其右胸部,颜主动脉破裂后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治而亡。而汪学强则逃之夭夭。
5月27日,汪学强被乐山警方抓获归案。
7月5日,乐山市中级法院对其作出判处死刑的一审判决。
7月23日,四川省高级法院驳回了汪学强的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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