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在北京西四环远大路口上演了“驴拉宝马”的一幕:3头毛驴拉着一辆宝马车走在路上,许多市民驻足观看。
9月1日,记者联系到林先生。林先生表示,宝马车仍旧处于瘫痪状态,现在已经被拉回停车场。而且林先生用毛驴将车拉到杭州的决心没有动摇,现仍在准备阶段,估计下周启动拉车计划。林先生说,这样做就是要用自己的经历告诉全中国的消费者要理性消费。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专家杨立新教授和沈腾律师。
问题一:在法律上如何界定此类问题?
杨教授:就案情看来,应该属于售后服务问题,销售商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在法理上,有一种后契约义务,这不属于合同的主义务,是附带的其他义务。比方说汽车买卖完成后,双方的合同就已经完成,但是销售商还有相关的附随义务,如保修、一年内免费保养等需要完成,如果不履行后契约义务,也构成违约责任。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关于后契约义务的规定,但依据“合同法”第92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规定,当事人林先生可以要求销售商继续履行义务,直至将车修好。
问题二:林先生的做法是否合理?林先生应该怎样做?
杨教授:林先生首先希望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这个问题并且也付诸于实际行动了,只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林先生想通过自己的行为对消费者产生一定的告诫作用。从情理来看,除了对道路交通产生影响以外,林先生的做法还是可以理解的。
林先生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前面已经说过,依据“合同法”,销售商有义务将林先生的车子进行维修,如果销售商不履行此项义务,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问题三:购买贵重物品时消费者怎样做才能更好地维权?
杨教授:消费者在购买此类产品时,要注意商品本身的质量以及保修问题,同时对购买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要做到心中有数。
沈腾律师:消费者可以从以下4点着手维权:首先,消费者应当有这样的心理准备——好的品牌并不意味着质量不会出现问题;其次,购车前应当了解,在自己所在的城市,是否有该项产品的维修网点;再次,消费者应当掌握,该维修网点是否具备代表公司行使权力、承担责任、处理事故的资质和能力;最后,消费者购买顶级品牌的车辆,应该在购买前与销售方对车辆的保质期进行约定。
文/本报记者 王巍
插图/庞丽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