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高速路躲狗遇难案追踪 躲狗司机两岁遗孤上法庭
高速路躲狗遇难状告首发公司 死者父母索赔48万
在南六环封闭式高速路上,司机黄某为躲避一条无主犬撞车丧命,法院判决高速路经营者首发公司赔偿黄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7万余元。昨天本报在第一时间对这一案件进行了报道后,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人们不仅关心在负全责的情况下司机家属为何还能获赔27万元,而且还产生了另外一种联想———假如司机撞死的是个行人,他还会获得这样多的赔偿吗?今天上午,记者就读者提出的疑问采访了当事方和法律专家。
司机负全责何以获赔
交管部门认定黄某存在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这份责任认定书成为了首发公司的抗辩理由,甚至被视为定案依据。那么法院为何还会判高速路的经营管理者承担主要责任呢?
记者注意到,判决书中并没有引用交管部门出具的这份责任认定书。原告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博今表示,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体现的是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分担,而原告方起诉是因首发公司经营不善构成侵权,这与事故的肇事责任无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法院判决依据的是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六条:“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这就意味着,首发公司如果不能对高速路上出现狗的情况举证排除自己的过错,就必然要承担责任。而首发公司称事发前后没有发现路网破损,也没有对路网进行维修的记录等,这显然不能把经营者的责任“择干净”。所以法院认定,本案中首发公司作为收费高速公路的管理者,没有及时发现并清除无主犬,存在管理瑕疵,应承担赔偿责任。
高额赔偿凸显人的价值
一些读者对首发公司被判赔的数额之高感到意外。在判决书中,这27万元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7.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8万元,被抚养人生活费5.3万元。其中仅首发公司赔偿的死亡赔偿金就有近17万元。这意味着原告提起的总数27万余元的死亡赔偿金数额得到法院认可,并判令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首发公司以60%比例承担赔偿。
刘博今告诉记者,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他们是依据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计算的,即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北京市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每年1.3万余元,以20年为期限,共计27万余元。刘博今表示,法院还同时支持了4.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这在过去是很少见的。“可以说,这个适用新司法解释的判决对过去人们头脑中的‘撞死一个人赔上几万元钱了事’的观念形成了巨大的冲击。”有人计算过,现在依据新司法解释,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而言,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最高可达到近百万元。
不会都让经营者买单
有人担心,此案判决可能令首发公司这样的道路管理者不时面临巨额赔偿。那么道路管理者是否要为每件这样的机动车撞动物或撞行人的事故埋单呢?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律师举例说,假如行人是自行攀爬道路护网,或者破坏护网后进入高速路引发事故,那么道路管理者就不用为事故担责,因为其管理上不存在瑕疵。如果行人是通过护网设计上的缺陷,或者长期破损无人修复的护网漏洞进入高速路,道路管理者就难辞其咎了。“如果这起事故发生在二环、三环这样的城市快速路上,判决结果会有很大差别。”
刘博今认为,这起案件的诉讼是具有公益性的:“因为高速路上还会有此类事故发生,这个判决为道路管理者提了醒,他们必须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保护消费者和公众的安全。”
引发“撞人”猜想
这条新闻还引起了一些读者这样的感叹:司机幸亏撞死的是条横穿高速路的狗,如果他撞死的是一个横穿高速公路的人,会不会反而要赔钱给人家呢?
对于这种另类设想是否成立,法律人士不置可否,但强调违章的行人一定要负事故责任。虽然狗突然出现在高速路上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但狗是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这场事故可以说是一起“单方事故”。所以交通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负全责”得出黄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被撞的是
行人,事情就有本质区别了。因为行人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的民事主体,行人出现在高速路上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引发交通事故,必然要承担责任。如果司机有违章行为,并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那么就应由司机和行人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可双方责任究竟如何分担?如果司机无过错,该如何赔偿?这些具体情况新交法均未涉及,目前也无判例,所以尚难下定论。
法律人士提醒,由于新交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司机负有减轻自己责任的举证责任。所以发生事故后,司机要尽量保护现场,收集减轻自己责任的证据。本报记者邱伟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