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连接:建国以来户籍变迁的3个阶段
中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大致经历了1958年前的自由迁徙期、1958年至1978年的严格控制期和1978年以后的半开放期3个阶段。这一制度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阶段1958年以前自由迁徒期
第二阶段1958~1978年严格控制期
第三阶段1978年以后半开放期
★1958年正式确立了户口迁移审批制度和凭证落户制度
★1963年公安部依据是否吃国家计划供应的商品粮,将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1975年修正的《宪法》颁布,取消了关于公民迁移自由的条文
★1977年11月确立从农村迁往城市、从小市迁往大市的控制原则
★1980年10月确定对于迁移进行指标与政策的双重控制
★1984年国务院发文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镇落户
★1992年底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成立
★1997年开始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
★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
★1993年9月30日国务院召开会议研究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由此起步
★1998年7月22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旨在解决夫妻投靠等部分城市户口迁移当中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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