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多发期不等于危机必发期
该报告指出,能否同时处理众多危机是中国政府面临的最大挑战,问题是各种危机都是相互关联的,每一种局部危机都可能引发全面危机。与此同时,也没有一个危机因素会决定中国2010年前的走势,其因素是否会酿成危机还取决于中国2010年前社会和政府采取的有关政策和效果。也就是说,从现在到2010年,危机多发期并不是危机必发期。
实际上早在2000年,美国国家情报委员会的报告就提出了未来10到15年中国发展存在的不确定性。如何规避危机多发期演变为危机必发期,这是人们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
危机该如何防范,答案之一是丁元竹接受《新周刊》采访时提出来的引入“危机管理”机制。丁认为,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同时,需要制定一个有效的,能够帮助快速沟通、快速作出影响评估和控制的危机管理计划,并使之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最为重要的部分。
一般来说,危机管理在管理层次上高于日常管理,是管理的最高层次。危机管理计划不是独立的,它必须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也必须与国家、地区和部门的危机管理体系相适应。当然,就我国来说,在制定危机管理计划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危机管理系统,这也是我们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必须考虑的问题。
丁元竹认为,在中国引入危机管理首先要解决的环节是先立法,只有当类似于“紧急状态法”之类的法令出现时,危机管理才能真正运转起来。否则,像发生矿难、洪水或SARS事件时的临时调查小组、指挥部和协调小组只能是权宜之计,只是在后果出现时发挥作用,而无法预警和防患于未然。
另一个答案是采取均衡的发展观,“采取均衡发展的方式,并使之成为各界的共识。重视社会及经济的均衡发展,同时亦必须注重文化及环境方面的发展,使这几方面成为追求全面及均衡发展的基础。”丁元竹等人倡导的“均衡的发展观”是“治本”的一剂良药,它虽然比“治标”的危机管理来得慢,但会是社会稳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