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mages/c.gif) |
30万借款“借来”3年牢灾 4年申诉终获无罪(图) |
![](/nimages/c.gif) |
![](/nimages/c.gif) |
| NEWS.SOHU.COM 2004年11月09日21:25 来源:新华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nimages/c.gif) |
|
免费 最经典的幽默小段子 掌握第一手军事情报
搜狐新闻,告诉你正在发生什么。 点击进入>>>
|
申诉4年终获无罪释放但被查扣财产却迟迟未退还
蒙受3年牢狱之灾后,任绪富终于等到山东省高院的无罪判决
引发这场“挪用公款”官司的,就是这几本书的稿费
![30万借款“借来”3年牢灾 4年申诉终获无罪(图)](https://photo.sohu.com/20041109/Img222910161.jpg) |
无罪释放的任绪富想重返学校 | 山东省泰安市特级教师任绪富,因为借用稿费而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且在监狱里蹲了3年多。因为坚信自己是冤枉的,4年多来,任绪富和他的家人始终没有停止向有关部门申诉,今年8月,山东省高院认定任绪富无罪。
但是,时至今日,侦查期间被泰安市岱岳区检察院扣留的任绪富等人的个人财产、稿费等共计30多万元却没有退还,任绪富的职务也没有得到恢复……为此,任绪富多次找到当地检察机关,但至今无果。
自筹资金老教师组织编书
任绪富今年54岁,案发前任山东省泰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也是泰山中学的副书记、副校长,是一位5次受到省级表彰的高中特级教师。
1997年,任绪富组织泰安市部分骨干教师,自筹资金、自租场地,利用业余时间编写了一套《目标教学指导书》,任绪富担任该书主编。指导书编写完成后,经过泰安市教委和市新闻出版局批准,面向泰安市各区县发行。
同时,任绪富还和市教委达成了协议:售书款由区县教委提取15%、市教委提取5%,剩余款作为印刷费汇给印刷厂,印刷厂再根据情况支付稿酬。3年后,任绪富等人共获得约30万元稿费,这笔款子由编写组工作人员李廷良保管。
借用30万稿费换来挪用公款罪
1999年5月、6月,任绪富打借条分两次向李廷良借出30万元,并按照当时的银行利率支付利息。2000年7月,泰安市岱岳区检察院在侦查另一起案件时发现了这张借条,便以“稿费没有发放就是公款”为由,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将任绪富拘留。
在被拘留15天后,因证据不足,任绪富被取保候审。但9月22日,检察院又将其逮捕,同年10月,以“任绪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30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为由,向泰安市岱岳区法院提起公诉。岱岳区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挪用公款罪成立,判处任绪富有期徒刑5年。
4次审判未脱牢狱之灾
在以后的一年中,经过4次补充侦查,4次审判(其中泰安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过一次),但法院最终还是以“编书是职务行为,不存在主编和稿费问题”为由,判处任绪富有期徒刑5年。面对同样的事实和证据,泰安市中院第一次的裁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但第二次的裁定却变成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任绪富的代理律师认为,任绪富和参与编写指导书的教师在编纂过程中,政府及有关部门没有投入任何经费、提供任何资料,该书完全是任绪富等人利用个人时间,自筹资金编写的,因此不是职务作品。
这位律师表示,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无论该书是否属于职务作品,稿酬都应归作者所有,所取得的稿酬等费用,是作者们应得的劳动报酬。在报酬尚未分发到作者个人之前,任绪富通过借款的形式借出使用,属于民事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任绪富作为指导书的主编,对该书款,特别是稿费有分配处理权,因此,借款行为不能认定是挪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几个必要条件,任绪富都不具备。
4年申诉路终获无罪判决
从入狱的那一天起,任绪富和他的家人就开始了长达4年的申诉历程。从泰安市中院到山东省高院、山东省人大,再到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任绪富的长子为了替父申诉,辞掉了工作,长年奔走在从山东到北京的路上。
监狱中的任绪富也始终认定自己是无辜的。今年8月1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签发(2003)鲁刑监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中,撤销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及泰安市中院的判决,宣布任绪富无罪。
区检察院闭口不谈市检察院未定是否抗诉
扣押财产还不能发还
昨天,记者就任绪富案采访了岱岳区检察院,但却没有得到证实。岱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建通称,自己刚刚调来不久,对此案不太清楚,而区检察院政治处等部门也都闭口不谈任绪富案。
当记者就任绪富案询问泰安市中级检察院时,检察长付光仁表示,任绪富被扣押的个人财产会由当地法院依法归还,只是这个案子在法律程序上还没有完成,检察院是否要进行抗诉还在进一步探讨中,最终没有确定下来。而泰安市中级检察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则称:“省高院都判了,我们没有什么好说的。”
入狱时已被双开出狱后生活无着
蒙冤教师:我想回校教书
被判挪用公款后,任绪富在监狱中度过了3年多时间,在此期间,他被开除了党籍、公职,出狱后生活无着,家人、亲友也因此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任绪富的妻子患有癌症,闻听丈夫入狱的消息后几次自杀,而他年近八旬的母亲至今卧床不起。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任绪富被无罪释放后,他的党籍已恢复,但当年被检察机关查扣的30.3287万元个人财产、稿费等至今还没有退还。
另外,任绪富的公职至今也没有恢复。任绪富说,每次路过学校,听到学生们的读书声,心里就非常不是滋味。他希望能够早日重返工作岗位,为此,任绪富多次找到泰安市的两级检察机关,但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律师说法
错判案子就应给补偿
北京宝鼎律师事务所潘峰律师认为,任绪富可以向国家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要求恢复职务、归还财产,并对因错误判决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另外,此案对当事人任绪富的名誉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损害,审理此案的审判机关应该对其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方宇律师则指出,编纂书籍的稿费应按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来判定,属于民事关系,根本构不成“挪用公款”这种刑事案件,泰安当地的判决是典型的适用法律错误,应视为一种司法腐败。(杨章怀)
|
![](/print/c.gif)
|
![](/print/c.gi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