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部分受虐对象为妇女
●未成年人是最大的受害者
●长沙已建立反家庭暴力维权网络
明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在昨日召开的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座谈会上,长沙市妇联公布今年以来由该机构参与维权的十大家庭暴力事件(详见相关链接),并提醒社会各界,近年来我市家庭暴力事件发生率呈上升趋势,且绝大部分受虐对象为妇女。市领导谢树林、刘奇兵出席会议。
据市妇联统计,2001年,该处受访的家庭暴力事件为327件;2002年为363件;2003年为446件;今年上半年为160件。逐年上升的数字说明家庭暴力仍是社会的毒瘤,严重影响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市妇联主席肖雅珩说,这一方面说明实现零家庭暴力事件仍任重道远,另一方面也说明妇女维权意识也在同步上升,大部分受虐妇女愿意来娘家倾诉并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市妇联对家庭暴力事件进行回访发现,54.5%的女性犯罪直接诱发家庭暴力,70%的少年犯生长在问题家庭。家庭暴力往往导致家庭关系紧张,父母责任缺位,致使长期生活在暴力家庭环境中的未成年人难以受到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很容易产生对社会的仇恨。家庭暴力甚至导致家庭解体,离异夫妻相互怨恨,缺乏沟通,对孩子不闻不问,使孩子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建立了由公安、法院、妇联、各区、街、社区等各组织和阶层组成的反家庭暴力维权网络。受虐者可通过7种救助途径进行维权:拨打110报警求助,并保存受害证据,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请求律师帮助,拨打12348法律咨询热线;向各级妇联、所在单位组织、街道、社区、乡、村妇女儿童维权站、点投诉;去医院看病,保留病历、发票等证据;去当地公安部门作伤情鉴定;请求所居住街道、社区、乡、村的司法、妇联等相关机构出面协助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胡立滢 刘要武)
十大维权家庭暴力事件
(1)2月24日,望城县靖港镇邓某上访,反映丈夫长期沉湎于打牌,还多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她曾经提出过离婚,经当地法庭调解后撤诉。但是此后丈夫反而变本加厉。市妇联当即与望城县妇联联系,请她们协助处理。后经法院调解离婚。
(2)宁乡县大成桥乡村民姜某因不满妻子邓某外出打工,多次威胁要将邓某杀掉。8月中旬某晚,姜某用菜刀将邓某砍了41刀(重伤)后,自己服农药自杀。姜某死后,他的母亲和两个兄弟均不去收尸,主要是不想出钱,是村里出钱请来殡仪馆的人员才将其尸体进行了火化,并表态不要他们出钱,其兄弟才将骨灰领回。目前,公安机关已进入调查,市妇联正协助进行相关协调工作。
(3)5月18日,宁乡县老粮仓镇寺塘村李某反映丈夫经常打她,提出离婚后丈夫变本加厉,在今年3月17日将她、她母亲、小孩3人打伤。小孩在医院动了手术,头部缝了32针。事发后,丈夫被派出所逮捕。此后,丈夫的家人经常去骚扰她,要求她将其丈夫保释;附近的村民也经常指指点点,认为她不应该将丈夫送进监狱。市妇联已与宁乡县妇联取得联系进行协调。
(4)天心区77岁的刘某瘫痪在床。儿媳妇彭某虐待她,将其衣服扔下楼,打开窗户让老人吹冷风,还往老人身上浇柴油。此事经过市妇联调处,暂时得到了平息。
(5)长沙县王某由于承受不了丈夫长期以来的暴力,住在娘家已有近10年时间。丈夫不但不承担家庭义务,还挥霍家庭财产、嫖娼,现在更是离家出走。该妇女带着5岁孩子艰难度日,生活非常困难,要求离婚,请求法律援助。该案已在长沙县法院立案审理,妇联干部进行陪审。
(6)雨花区熊某因不忍丈夫唐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精神病复发。2月5日,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而熊某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市妇联向熊某进行法律援助。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对结果表示满意。
(7)9月1日,宁乡县回龙铺的姜某在与丈夫争吵中,被丈夫用菜刀活活砍死。姜某死后,其家属50多人分乘3辆车赶到其丈夫家一顿乱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多元。
(8)雨花区康某被丈夫殴打致伤,通过市妇联法律援助向法院起诉离婚,而女方考虑到自己没有生活来源又要求撤诉。
(9)宁乡县孙某被丈夫打成轻伤并受威胁不许离婚,在市妇联的协助下已协调离婚。
(10)姚某被丈夫误认为与其他男子有暧昧关系无辜挨打,丈夫先提出离婚。醒悟后,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经市妇联调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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