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籍法》面临新考验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 身份多重化是中国《国籍法》面临的另一种考验,成为引发双重国籍讨论的内部原因。
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后,出境人数逐年上升,一些人在国外长期居留或定居下来,还有一些在国外逗留一段时间后返回国内。其中一部分获得了外国护照,回国后以“外国人”身份活动;有的人在出境前先获得外国护照,以中国公民身份出境,而后以“外国人”身份入境;也有的人从未出境,在国内取得了外国护照,变成“外国人”。而这些人相当一部分又都拥有中国护照。
对于这部分人是否适用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原则,由于属于《国籍法》颁布后出现的新现象,因此曾一度出现制度上的空白。
究竟该如何对待这些“事实上的双重国籍者”,成为中国国籍管理面临的一道难题。
在这些人当中,除部分通过正规渠道申请获得护照以外,有相当一批护照是重金买来的。“他们中多数是通过其在香港或国外的亲属代为办理的所谓‘投资移民护照’,也有的是花高价从私人手中购买的,其中有些是假护照。”
有关资料显示,购买这类护照的中国公民不是为了前往发照国定居,而是作为跳板,假道去第三国或香港,也有以外国人身份出入我国国境并在境内从事商务活动的。其中有一些人在国内利用外国护照搞诈骗活动,有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购买这种护照是为了逃避打击和惩罚。
针对这种新的情况,1990年6月,公安部、外交部颁布并实施《关于中国公民非法持用外国护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除退出中国国籍或定居在外国(必须持有足资证明其真正在外国定居的有关证件、证明,并在事实上定居外国),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员外,我一律不承认中国公民所持有的外国护照”。
尽管如此,护照买卖之风在中国仍很盛行。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海关每年都会扣下许多这类的护照。而个体户和私人企业家在护照被扣下后,往往会大吵大闹,不甘心损失。另外一些人则很奇怪,护照被扣下就悄声离去,生怕更多的人知道,而且他们不会回来认领,怕暴露身份。
有人估计,买护照花费巨大,每年都让中国损失大量的外汇。#(窦晨整理)
新西兰侨胞陈书呼求双重国籍
国际先驱导报驻惠灵顿记者黄建明报道 “在海外的华人华侨中有一个代代相传的古训:‘落叶归根’,但愿我们归根时,心里、兜里还揣着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近日,一位华人在新西兰当地的华文报纸上发表文章,吐露自己的心情。
其实,在新西兰,和这位华人有相同愿望的并不在少数。
不久前,中国全国政协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访问新西兰。在与当地侨胞的座谈会上,惠灵顿、怀卡托和南岛三家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联名向罗豪才呈递了“我们热切期盼祖国尽快修改《国籍法》,承认双重国籍”的建言书。惠灵顿新华人联谊会也向罗豪才递交了呼吁承认双重国籍的“呼吁书”,表达了新西兰广大侨胞希望我承认双重国籍的强烈愿望。
现在旅居新西兰的华人华侨人数在12万左右,其中在祖国改革开放以后来新定居的华人人数占一半左右。这些新移民中绝大多数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后,或建国初期出生的中国人,对祖国怀有比较深厚的感情。他们在出国发展后,由于形势所迫失去了中国国籍,这对他们回国发展、旅行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因此,这部分人要求恢复双重国籍的呼声最高,要求祖国修改《国籍法》的心情最迫切。
据记者了解,他们的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海外华人华侨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用国籍将他们分隔出去,不符合中国几千年的伦理观念和传统习惯。
另外,中国的国际地位提高和经济高速发展受世界瞩目,海外华人华侨的社会地位也随之不断提高,民族自豪感也是他们要求保留中国国籍的重要原因。
还有观点认为,从建国初期到现在,世界格局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颁布《国籍法》20多年来,国际国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前国际和平环境十分有利,现在是修订《国籍法》的最佳时机。
实行双重国籍,可以为他们在中国的生活,旅行和工作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据记者了解,由于没有中国国籍,一些支持“一个中国”、反对“台独”的当地华人往往会面临这样一个尴尬的问题:“你们自己都失去了中国国籍,作为外国人,你们有什么资格侈谈中国的统一呢?”这些华人告诉记者,如果他们拥有中国国籍,成为法理上认可的中国人,他们就更能够理直气壮地说话。
当地侨胞们建议,承认双重国籍,可分阶段实施:对经常因商务、投资、贸易、学术交流、求学、求职、议政、求医、回国养老或有特殊需要的海外华人,可予以优先发给中国护照,甄别工作可由驻外使馆进行。他们还建议,承认双重国籍,可采取对等原则,即对那些侨居在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里的华人予以承认双重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