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所长长期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炮制“保外就医”
据新华社南宁12月23日电 广西龙胜县看守所有关领导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规章制度,对留所服刑人员外出劳动没有安排专门警力看管,致使服刑人员梁明军失去监控,大摇大摆离开监狱抢劫杀人,接着又从容返回看守所。看守所民警却浑然不知。
日前,广西龙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龙胜看守所原所长吴革纬犯玩忽职守罪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判处看守所原所长黄云山有期徒刑3年,缓刑 5年;判处看守所原指导员陆安富有期徒刑 3年,缓刑 4年。
服刑人员大摇大摆出狱抢劫杀人
梁明军于 2002年 5月因犯盗窃罪被龙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3年 6个月,刑期至2005年9月止。在龙胜县看守所服刑期间,同监舍的蒙敏克曾向梁明军吹嘘他很有钱,并曾带梁明军等“牢友”到他在龙胜县城装修豪华的家中玩耍。
今年 5月,梁明军想起已经出狱的蒙敏克家中很有钱,便萌生了到其家中抢劫的想法。
5月 11日上午 11时许,梁明军借外出劳动之机离开看守所,到农贸市场购买了一双乳胶手套和1公斤苹果,来到蒙敏克家中。与蒙敏克妻子邓春凤寒暄了一番,他得知蒙敏克不在家,家中只有邓春凤和三岁半的儿子蒙薇时,便戴上乳胶手套,从蒙家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威胁邓春凤母子交钱。邓春凤说家中没钱,要外出去借。梁明军竟凶残地乱刀将邓春凤母子砍死,并抢走100元和黄金项链、戒指和耳环,穿上蒙敏克的衣裤乘三轮车返回看守所,把所抢财物分别埋藏在看守所后山、果园等地,又把蒙敏克的衣裤和自己沾了血迹的衣服烧毁,然后回到看守所继续劳动。
庭审时,梁明军始终耷拉着脑袋,面对法官、公诉人的提问,大多数时候保持沉默,他和律师对检察官出示的证据和调查的事实没有异议,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庭下的蒙敏克看到他就咬牙切齿地说:“只恨我当初引狼入室啊!”
看守所负责人长期玩忽职守
法庭查明,吴革纬在 2000年 3月至今年 4月9日担任县看守所所长的4年里,对外出劳动服刑人员一直未采取有效的警戒措施,致使服刑人员失去有效监控,留下安全隐患。对此,县人民检察院曾多次提出纠正意见,但并未纠正。黄云山、陆安富自今年4月担任龙胜县看守所所长、指导员后,对此问题也未及时纠正。
今年 5月 11日 6时30分,值内班的吴革纬违反规定,在没有落实警戒措施的情况下,将留所服刑人员梁明军等3人放出监所,由他们自行到看守所后面的菜地、猪场劳动。当天上午8时,黄云山、陆安富接班后,明知外出到猪场和菜地劳动的人犯无人监管,仍未采取任何警戒措施。这无疑给了梁明军抢劫杀人的机会。
看守所所长炮制“保外就医”
梁明军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后,其姐夫梁庆权以梁明军患有双肾结石疾病为由,委托其辩护律师为其办理保外就医。律师找到时任县看守所所长的吴革纬,吴革纬竟将《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交给律师自己填写。律师又通过私人关系,由梁庆权到桂林市第四人民医院办理了一张梁明军患有双肾结石的《疾病证明书》。
2002年6月18日,吴革纬在明知梁明军还未由县人民法院交付县看守所执行,明知梁明军尚未获准留所服刑、看守所无权为其办理保外就医手续,明知梁明军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梁明军本人也未被桂林市第二看守所干警带出看守所到医院检查、就诊的情况下,就违反规定为梁明军报请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
同年 6月 20日,梁明军才由县人民法院交付县看守所执行,但半个月后,梁明军就被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同年7月15日,律师为感谢吴革纬的帮忙,为他缴存手机话费 200元。直到去年3月,经县人民检察院书面通知纠正,梁明军才被县看守所收监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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