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的“小煤窑之难”转为“国有大矿大难”,其必然性在于国有煤炭体制改革严重滞后;只有启动以产权改革为标志的全行业深层次改革,才能治本求变
□ 本刊记者 石东 李纬娜/文
编者前言:年终岁尾,媒体照例忙碌。有评选,有盘点,有回顾,洋洋洒洒。《财经》的想法有所不同。从今年起,我们决定在每年的最后一期杂志中,推出“《财经》(年度)特别话题”,确定一桩有广泛影响的持续性事件、一个具有纵深度的主题,进行调查和反思,以求鉴往知来。
在2004年,我们的特别话题就集中于对年来大型煤矿灾难的思考。
2003年3月,山西省吕梁地区孟南庄煤矿“32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局局长王显政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曾怒斥:“我们永远不要这样带血的煤!”
然而,2004年的矿难仍在继续,又为“带血的煤”加上了新的诠释。2004年的矿难,在总数上减少了,规模却在扩大,“大矿大难”尤其令人心悸。
时近岁尾,两起国企煤矿特大事故发生,使国家安监部门不得不将全年煤矿事故死亡的控制人数线从5000人以下上调至6000人以下。
从今年上半年起,我们的心被煤矿接连不断的爆炸声所震撼,《财经》的记者一次次匆忙打点行装,赶往山西、陕西、河南;从直面“带血的煤”而燃起的采访冲动,逐渐转入冷静的思考,那就是,中国已经无法回避这样的现实:要在破解生产与安全、财富与生命的矛盾中寻找出路,最根本的取向,只有加快煤矿领域的体制改革——改弦更张的深层次改革。
抉择2004年的年度话题,我们曾经面对很多选择。编辑部的判断在事件重大、冲击广泛、影响深远这些标准上权衡,最终把目光落在多灾多难的国有煤矿。我们期待,在2004年探源“带血的煤”之后,能够看到充满重大变革的2005年。
2004年临近岁末,中国两个国有重点煤矿——河南大平煤矿和陕西陈家山煤矿——相继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分别有148人和166人遇难。“矿难”,再次为公众瞩目。
中国的矿难,过往集中于小煤矿。近年来全国八万多家小煤矿已经减少到两万家左右,2004年国有大矿的安全事故,却以其规模大、频度高,让世人心悸不已。早在大平、陈家山两矿之前,2004年已有多起国有煤矿矿难发生——
2月23日,黑龙江省鸡西市煤业集团下属百兴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37人遇难;
4月30日,山西省临汾市隰县国有地方煤矿梁家河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36人死亡,9人重伤;
6月6日,北京房山区京煤集团控股的大安山煤矿采煤一段发生坍冒事故,10人遇难;
6月15日下午,陕西铜川黄陵矿业公司一号煤矿瓦斯爆炸事故,23人死亡;
10月7日4时44分,大安山煤矿再次发生煤泥水事故,3人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