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集资诈骗”案今日宣判
本报讯(记者廖明 荆雯)备受各界关注的兰州系列集资诈骗案中,涉案人数最多,金额最大的“王成集资诈骗”案今天(10日)上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成等8被告将同堂听判。2004年3月此前公开庭审时,王成被控犯集资诈骗罪,其余7被告涉案罪名为非法经营罪。
1998年至2001年期间,王成组织成立的4家公司及其与兰州信达公司合作过程中,共使849人跌入“股票”陷阱,受害人中有364人报案,涉及被骗资金2221万余元,其涉及被害人之多、涉案被骗资金数额之大,居兰州系列集资诈骗案之首。破案后,警方追回赃款408万元,以及轿车、手机、电脑、办公用品。
王成案回放
虚设公司 甩出诱饵
“四假”骗了800市民
1998年2月至2001年3月,王成在兰州市甘霖大厦9楼、金穗大厦16楼、石油大厦19楼、七里河区市二建大厦18楼先后成立了甘肃国泰财经服务有限公司、甘肃中亚财经服务有限公司、甘肃华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华陇财经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财务、会计、审计的咨询服务和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在王成的安排下,高世平出任甘肃中亚财经服务有限公司、兰州华陇财经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藏国成出任甘肃国泰财经有限公司、甘肃中亚财经服务有限公司法人;阎鹏山出任甘肃中亚财经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和甘肃华信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富有担任甘肃国泰财经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助理、甘肃中亚财经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上述四公司证券经纪人的培训,管理及检查指导工作。姚雷担任甘肃华信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兰州华陇财经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经理,负责管理两家公司的经纪人,分析股市行情及审批股民融资申请等工作。上述四公司未经中国证监委、工商部门的批准,非法经营股票业务,并以提供大比例融资、优良硬件设施、免费午餐、专业人士指导等为诱饵,采取“假报单、假成交、假平仓、假融资”的模式股票交易手段,诱骗冯连慧等849名受害人在上述公司炒作股票。
兰州操作 成都设点
巧立名目骗取受害人资金
王成在公司成立之初,即伙同赵强、李雪松(均在逃)在四川成都私自设立结算点,负责接收上述公司的报单,并按深、沪两市行情进行数据核算和反馈。王成以所谓手续费、融资利息、平仓亏损等名目骗取受害人资金。在经营股票业务过程中,高世平、藏国成、阎鹏山、王富有、姚雷明知上述公司无证券交易资格,仍积极从事证券经营的有关业务和股票交易的非法经营活动。
“信达”加盟
“投资咨询”公司搞起了模拟股票交易
2000年5月,杨长顺与王成签定合作协议,在西固成立了兰州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采用与甘肃国泰财经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同样的手段吸引市民资金进行模拟股票交易。兰州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入金全部进入甘肃华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后再报至甘肃华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兰州华陇财经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人杨长顺、陶德明知自己任法人代表和业务副经理的兰州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无证券交易内容,仍在公司主持和管理证券交易的经营业务,使得兰州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得以运转。
巧取豪夺 大肆霸占“股民”资金
1999年10月,王成利用甘肃中亚财经服务有限公司开始经营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仓单交易业务(即CEE业务),将在中亚公司经营现货仓单业务的部分资金的交易只在中亚公司内部运作,将这些客户的赔偿和交易手续费据为己有。2000年10月,王成又采用上述方法将兰州信达公司从事现货仓单业务的受害人资金据为己有。王成还利用上述5家公司受害人认购中商市场原始股之机,将受害人的认购金和保证金除给中商市场打入60万元和少数受害人的资金打入受害人国卡上外,其余大部分资金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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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廖明 郝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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