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商城 - BBS - 搜狗 
搜狐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人大法学博士告河南高速公司:高速公路不高速


NEWS.SOHU.COM  2005年01月20日08:28  来源: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免费最经典的幽默小段子 掌握第一手军事情报

搜狐新闻,告诉你正在发生什么。 点击进入>>>

  看点提示

  去年8月4日,郑州市民宋德新将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速公路公司)告上法庭。宋德新在诉状中称,2004年7月30日,他到中牟搞一个调研活动。当日上午11时,他乘车在连霍高速荥阳站入口交了30元通行费。按原来估计,半个小时左右可到目的地。当时从荥阳到中牟60公里的路段上,维修路段长达10公里,因此宋德新的车速只能保持在每小时20至40公里。最后,宋花费了一个多小时才下高速。因未能及时赶到地方,他取消了调研活动。

  宋德新认为,高速公路公司降低了服务标准,造成了“高速公路不高速”,因此它只能按照国家普通公路的标准收费,按照普通公路,从荥阳到中牟只需交20元过路费。

  法学博士:高速不高速 还我10元钱

  “什么叫高速公路?就是不但路面较高、平坦,而且还要求行驶在上面的汽车速度快。”宋德新拿起一本《小学生教育百科全书》在法庭上大声朗读。昨日上午,河南省首例市民状告高速公路公司合同违约一案,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开庭。二七区三名人大代表列席旁听了庭审。

  作为正在就读的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年33岁的郑州市民宋德新亲自上阵,要求被告返还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的通行费差价——10元钱。被告方高速公路公司则派来了两名实力雄厚的代理律师。两个小时的庭审中,双方的辩论十分激烈。

  法庭辩论:原告被告争论四大焦点问题

  焦点一:原告能不能做“原告”

  原告宋德新提供的证据有三份:上高速路获取的票据,证明自己是本案的诉讼主体;拍摄维修路面的录像带,证明路面在维修,对方违约;证人(当时宋的司机)的证言,用来证明前两份证据。

  被告认为,原告不能做“原告”,宋德新不是本案的诉讼主体。因为,当时车不是宋驾驶的,钱不是宋交的,宋和司机之间是一种交通运输合同关系,和被告则没有合同关系。宋德新说,钱是自己掏的,票也是自己拿的,只不过是通过司机转了转手。

  焦点二:录像获取是否违法

  为了证明路面确实在维修,宋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录像带。被告辩称,该录像是原告为了自己特别的目的而拍摄的,为了不影响拍摄,其车速很慢,这种行为在高速路上属于违法驾驶。

  原告对此未在法庭上进行辩驳,在庭下他告诉记者,当时他是去调研“三农”问题,因此带了一部摄像机,他不是为了获得这些资料故意去拍的,况且,即使故意拍也不能说是违法。

  焦点三:赔10元是否有据可依

  该案最重要的争论焦点是,原告要求退赔10元是否有法可依。

  被告认为,退赔10元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原告有损失事实,被告有违约行为,损失事实和违约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但现在的事实是,首先原告所交30元是应交费用,没有损失存在;其次,被告没有违约行为,因为高速公路一旦投入使用,就会存在问题,全世界没有不修的路;再次,被告修路和10元钱没一点关系。

  原告称,退赔10元有法可依。按照《公路法》,原告的义务是交费,被告的义务是提供高质量的路,一分价钱一分货。

  被告辩称,《公路法》约束的对象只是行政机构,而不是像被告这样的企业,况且,不可能保证路面永远是完好的。

  焦点四:高速收费能否变通

  针对原告认为路面维修影响车速的问题,被告认为,高速不高速,道路只是其中一个条件,天气、车况等也是因素之一。如果上了路就要高速,那是不是只要不高速,被告就要承担责任?原告认为,不管什么原因,对普通人来讲,被告最终没有提供“高速”的路。

  被告认为,被告是按国家规定收费的,不能随意改变;该不该打折,打多少折这是没法算清的;另外,高速路和普通路没有可比性。

  原告认为,车辆收费是经营性收费,而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因此可以变通。

  法院判决:高速不高速 通行费仍可正常收

  法院认为,原告向被告交纳了高速公路通行费,所以具备主体资格,双方形成了交通服务合同关系。基于该合同,原告应按照标准向被告交纳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告有义务提供符合高速公路标准的路况。

  本案中,原告已按规定交纳了高速公路通行费,而由被告管理的连霍高速公路荥阳至中牟路段却存在多处维修,给原告的通行带来了一定不便。但连霍高速公路部分路面维修,是经过政府部门审批的,有关部门已向社会发布了交通管制通告。原告在应当知道连霍高速公路荥阳至中牟路段正在限速的前提下,仍然选择从该路段通行,应视为与被告达成合意。至于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通行速度,应由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进行管理,不属于被告应承担的合同义务范围。另外,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是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不经法定程序不能任意更改,原告认为“高速公路不高速”,应按普通公路收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原告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原告:我要上诉

  宣判后,记者采访了原告宋德新,他表示,自己的诉讼请求得不得到支持并不重要,他只是想通过这个“10元钱官司”,让高管部门真正尊重老百姓的权益,同时唤起民众的法律意识。最后他表示,鉴于一审法院宣判理由有些牵强,他已下决心要上诉。

  链接一:各方观点

  市民唐军:我觉得这是一个公益诉讼,反映了很多人的心声。高速公路作为特殊行业,物价部门对其收费是事先核定的,但并没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收费应该是和服务等值的,物价部门应该对这个问题进行考虑。

  法学讲师徐宗立:在我国,高速公路是公用事业,消费者和高速公路公司之间的合同没经过大家充分讨论就开始实施了,因此消费者没有选择。从根本上讲,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彻底打破垄断。

  链接二:有关法规

  即将实施的《河南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者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未履行管理、养护义务,致使车辆不能正常行驶的,省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修复;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省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向社会公告。

  记者 赵珊

  

转自搜狐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中国艾滋病二十年
·北京的哥 不再侃政治
·房产暴利 有道理?
·白衣天使为何与狼共舞?


-- 给编辑写信


ChinaRen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 相关链接
  • 杭州高速公路维修堵塞不高速 律师状告沪杭甬 (01/01 00:39)
  • 广州首例交通事故车主状告高速公路公司案审结 (05/22 02:24)
  • 首例状告高速公路噪音污染案:52户北京居民胜诉 (06/19 10:08)
  • 全国首例状告高速公路噪音污染案一审 原告胜诉 (06/19 08:25)

  •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手机
    包月自写5分钱/条

    最新制作 想唱就唱
    夏天的味道 哪一站



    精品专题推荐:
    谁说赚钱难告诉你秘诀
    测IQ交朋友,非常速配
    就让你笑火暴搞笑到底

    短信订阅
    焦点新闻魅力贴士伊甸指南魔鬼辞典





    · [游戏]赚钱大亨财色兼收
    · 70年代的人能看懂的故事
    · 数千东欧女郎沦为性奴隶
    · 演艺圈里的性交易真相
    · 处女身份使我陷入尴尬
    · 再婚后成丈夫砧板上的肉
    · 网恋奇遇变态男化身美女
    · 老婆出差留下的神秘留言
    · 在女同事色诱中不能自拔
    · 我和大学女老师偷吃禁果
    · 两位美女与丈夫做爱经验
    · 在宾馆的床上丈夫的朋友
    · 丈夫设计把妻子捉奸在床
    · 少女自诉她们的第一次
    · 香港第一美女名模周汶锜
    · 舒淇三级女星到金马影后
    · 中央舞蹈学院性感黑衣MM
    · 不相信是越南性感女特工
    · [图]抓拍女生喝醉后丑态
    · [图]偷拍香港街头波霸MM
    · [图]蒋勤勤半裸写真曝光
    · [图]桑巴舞抓拍性感辣妹
    · [图]明星夜生活照片曝光
    · [图]"呕像"照片助你减肥
    · [图]女星性感美腿大比拼
    · [视频]飞机上调戏性感MM
    动漫性感MM图集
    · 游戏CG美女《黑暗圣经》
    · 搞笑春光大现“走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