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公务员收入与发达地区相差十多倍
30多人大代表建议广东划分三类工资区,每级相差1500元
新快报讯 (记者 肖萍 左志红 陈文 通讯员 任宣)“同是做公务员,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县级市的公务员收入只有珠三角部分地区公务员的1/13!”继去年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100多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缩小各地机关人员补贴收入差距的议案后,这一议题再次成为代表关注热点。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两天来,先后有李德锋、沈演泉、李育敬等30多名代表就这一问题提出4个议案或建议。
现状 广东公务员收入相差十多倍
据了解,目前,全省各地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是统一标准的,标准不同的是地区津贴,发达地区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津贴与欠发达地区越拉越大。例如,茂名下属县级市(县、区)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津贴是茂名市直机关的1/4左右,是省直机关的1/8左右,是珠三角部分地区的1/13左右。有的县甚至无法按时发放公务员工资津贴。在吴川一名正处级干部的补贴仅268元,而同等级别的省直机关公务员补贴标准为4300元。
与公务员面临同样境况的还有教师。代表们调查发现,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区财政供给的教师的工资只有市财政供给的教师工资收入的一半。
弊端 贫困公务员下班兼职“搭客”
“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由于收入过低,有的公务员不得已下班后去做搭客仔贴补家用!”李功志等10名代表称。根据代表们的调查,如粤东、粤西、粤北等地区,一个家庭如果仅靠公务员的收入,是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一些公务员便开办起“第二副业”来增加家庭收入,如投资搞一些小本生意,开办一些小企业等等。有公务员表示:“落后地区工作难度大,但我们的收入只是发达地区收入的‘零头’!同是国家公务员,太不公平了!”
代表们称,待遇低不但在一定程度导致公务员士气低,办事效率低,个别单位或公务员甚至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来改善生活。同时,工资津贴的不平衡,造成欠发达地区大量高素质的人才外流。据了解,欠发达地区、山区、贫困地区本科毕业生绝大部分情愿在外自谋职业,也不愿意回家乡工作;从外地引进的优秀人才因待遇低留不住,大部分工作一段时间后又纷纷调走了。
建议 全省划成三类工资区
“各地公务员收入不要平均主义,但也不能悬殊过大!”对此,李德锋等代表建议,尽快构建与《国家公务员法》相适应的工资福利机制,在广东省可以划分三类工资区,每级相差1500元左右。
代表们建议,广东可根据当地的物价指数、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等情况,将全省划为三类工资区,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珠海、佛山为一类。肇庆、清远、惠州等为二类,粤北、粤东、粤西为三类。以上三类工资区的工资津贴相差1500元左右,地级市与县允许有500元左右级差。全省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及津贴由省财政统筹,按照各地人员编制数直接核拨到各地(珠三角地区可由省财政从当地财政中核拨),如果实现工资统拨,可减少对山区市、县的财政转移支付。
其次,要设法控制一些发达地区滥发补贴津贴现象,努力缩短不同地区公务员收入的差异。建议省委、省府出台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工资津贴发放规定,把多余的资金投放在改善民生福利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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