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如厕收费不给发票的官司后,政法大学硕士郝劲松再次将地铁总公司告上法庭。昨天,在西城法院庭审中,郝劲松称在地铁复八线2001年配制收费公用卫生间前的9年间,“共5400万纳税人在复八线想上厕所而不能”,质疑地铁公司不在该线设置免费公厕,要求被告书面解释。
庭审中,当法官询问其身份时,郝劲松报名后特意强调:“中国公民、纳税人。”郝劲松称,去年12月16日,他在地铁天安门东站想使用厕所,却发现只有收费五角的移动公厕。根据地铁总公司发布的数据,郝劲松认为自1992年复八线开通到2001年配制移动厕所,按百人中有5人上厕所计算,至少5400万纳税人在复八线想上厕所而不能。他认为,总耗资75亿元的复八线未考虑纳税人上厕所的需要,是严重缺乏人性化的设计缺陷。郝劲松称欲通过此次诉讼,“为9年时间里在复八线想上厕所而不能的5400万纳税人讨回公道”。
依据原国家计委2001年《禁止公共客运场所收费通知》中关于禁止铁路长途客运汽车站、客运码头、民航机场等公共客运场所内公共厕所收费的规定,郝劲松认为地铁属于文件规定的“公共客运场所”。
地铁公司辩称,复八线在1999年地铁公司接管时就没有公厕,市民和人大代表多次反映。地铁公司自己出资设置的移动公厕与政府投资公厕不同,不属于不收费公厕范围。计委文件中亦未将地铁列入“公共客运场所”范围。因双方对文件解释存在分歧,郝劲松请求法院到计委(现发改委)取证。
针对郝劲松的发难,地铁代理人反驳:“北京2008年目标是每300米设置一个公厕,但纳税人不应提出过于提前的要求。”(记者 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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