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宋合营)2月4日,通州区台湖镇居民赵援(化名)在工商银行通州支行领取了11.34万元现金,此前一天他向该行提交了惨遭大火荼毒的13万元残币,其中2万元几乎化为灰烬。
据赵援介绍,1月16日他从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台湖镇农村信用社取出13万元现金,准备第二天买车。由于当晚要值班,赵援将钱带至设在单位的居室,锁进床头柜的抽屉。“没想到当晚电褥子着火,把屋里的家具烧了,抽屉里的买车款也被大火烧得残缺不堪。”看着残币,赵援心疼了好几天,后经朋友提醒,才向台湖镇信用社申请兑换,但并没抱多少希望。
台湖信用社工作人员赵玉莲接到13万元残币后发现,这些钱币破损程度不一,“兑换起来标准难以掌握,加上数额较大,我建议他到工商银行兑换。”赵玉莲先让赵援到所在单位和当地派出所开出火灾烧损钱币的证明,2月3日带其到工商银行通州支行办理兑换。
工商银行通州支行现金中心副主任杨顺仔细查看残币后断定,钱币中的11万元烧损不重,可直接兑换,另2万较大面积烧毁的需由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处综合科裁定兑换额。后经综合科科长常立成鉴定,这部分残币可兑换人民币3400元。
2月4日,杨顺将兑换后的11.34万元现金交给了赵援。赵援对购车款的失而复得感到很激动,为表示感谢,他拿出一部分钱给杨顺、赵玉莲等人,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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