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0日电(记者丁海军)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消费投诉总量在前两年连续呈微弱上升的情况下,2004年出现较大幅度增长,投诉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投诉总量在连续两年呈微弱上升的趋势下,2004年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原因是经过多年的宣传教育,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得到加强,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越来越注意利用法律武器讨公道。
二是解决率上升的比例低于投诉增长的比例1.6%,经消费者协会调解,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约有1.2万余件,这些投诉一般具有久拖不决、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的特点。这一类投诉主要涉及商品房、公用服务、金融、保险等行业,而难以解决的主要原因,有的属于经营者钻法律的“空子”,有些自恃垄断行业特殊的经营地位,有些属于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陈旧经营观念和思维模式难以改变。这类投诉仅凭消费者协会的力量短期内不易解决,需要社会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
三是加倍赔偿数量、金额、支持消费者起诉的数量上升幅度都在10%以上,但来访咨询的数量呈下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政府机关的行政保护与人民法院的司法保护力度在进一步加大。
四是除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外,消费者对价格、计量、假冒方面的投诉关注程度下降,而对于涉及消费方面的合同、安全、虚假广告、虚假品质表示、人格尊严更加关注。这种变化反映了消费市场升级后消费者的内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