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学会 道歉!
道不道歉是态度问题,不是能力问题。
但如果整个社会都没有道歉的习惯,就不是态度问题,而是这个社会的自我约束能力出现了问题,所有人的良知和内在价值尺度都放诸于野了。
道歉不能解决问题,但道歉是正视问题、反省错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也是社会文明的应有之义,是危机的回旋机制,也是文明的修复机制。
有时,我们遭受不公,所希望得到弥补的公正待遇,不过是一声道歉。
更多时候,仅有道歉是不够的。这时,属于法律管治的就交给法律,属于行政理的就交给政府,属于公道人心的就交给世人评判。
有人说中国人普遍缺乏道歉,不是因为不会,而是因为太要面子。好在近来中国人的道歉多了起来,从政府到企业,从公众人物到普通百姓,不再对突发的事件蓄意遮掩或强辩,而是主动地公开道歉,令事态从恶化走向良性解决。包括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变成了商家的“道歉日”。
大到政府失责,中到商业冲突,小到人际纠葛,不一定以道歉作为终结,但肯定可以以道歉作为开始。
我们为什么道歉
一个文明的社会,不仅是基于法律的,更是基于道德良知的。但中国的现实是,几乎很少有人把道歉作为一种道德要求,也几乎不会有人因为良心的声音而站出来承担责任。
道歉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吗?没有人这样说过。当你做下一件不利于他人的事情时,你应当对受到影响的人说声“对不起”,在我们这个社会里,这是每个人从小就受过的教育。只是,社会有时具有一种抹消教育成果的效应,当一个人渐渐不再年少,“对不起”会慢慢淡出人们的生活。文/刘洪波
人的成长,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用道歉的频率逐渐降低来量度。总体来看,在我们这个时代,“道歉”是一种与“主见”和“行为能力”相排斥的东西,人的“主见”越大,“行为能力”越强,就越是拥有不道歉的本领,都具有降低“道歉”水平的效用。当一个人完全不脸红、完全不向人道歉的时候,恭喜,你有福了,你已经不是一般的“大人”,而上升为别人眼中的“大人物”,犯下一个错,不仅不必道歉,而且还要听到掌声和颂歌。
上面这段话,表明从道歉走到不道歉有两条道。一条道,是个人性的,几乎每一个体从少年达到成年,都伴生着道歉能力的减弱,小孩子是一错就道歉的,成年人就不道歉了。另一条道,是社会性的,一个人有穷有达,有的永远做布衣,有的慢慢成了豪雄,一般而言,布衣百姓容易道歉,尤其见了“大人物”,就很容易陪小心、陪笑脸,没事也要道几个歉,大人物呢,就不必道歉了,有什么事,打个哈哈就过去了,有时哈哈都不打,也过去了。
现在,当我们谈论“中国人不会道歉”的时候,应当看到前面所说的规律,中国人并非没有学过道歉的功课,也并不是不掌握道歉的技术,而是丧失了道歉的心情。为什么会失去道歉的心情,值得探讨。从浅显的道理上讲,中国人是热爱“面子”的族群,生活中多少要有些“人模狗样”,而不可像小孩子一样童真。“面子”的重要维护力量是“理”,无论如何,你要显得自己是占理的,而不是亏理的。占理了,就有面子;理亏了,就没面子。一道歉,显得理亏,面子上十分难看。把假话说圆了,把亏心事处理得像没事一样,面子就得以保全。故而,做了错事,一定要像做了正确的事一样,理屈而辞不穷;心里有鬼,反而要唱歌壮胆,越是亏理的事,越要做出得理不饶人的架式,以便于消灭道歉的危险。
当代中国人面临的一个最重大的道歉问题,无疑是日本的道歉问题。很多中国人认为日本侵略了中国,却始终没有道歉。但这一点中日双方可能有争议。日本人认为早已向中国道过歉了,最明确的一次,是1995年村山富市首相表示日本“痛切反省其殖民统治和侵略对中国人民造成的巨大损害和痛苦,并致衷心的道歉”。但在大多数中国人看来,日本并没有道歉。也许我们可以准确地说,日本没有做出让一般中国人满意的道歉。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或许可以更准确地理解道歉的意义。道歉,意味着人对于自己的错失需要一种“敢于承当”的勇气,而不能回避犹疑、得过且过,人应当通过道歉来承担自己的责任。这并非法律上的追究,但表明自己亏欠于人的心迹,可以抚慰受伤者的感情。
一般地说,中国人并没有像对待日本或者炸毁我驻南使馆的北约或者南海撞机事件中的美国那样,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反复追要他人的道歉,很多时候,我们也只是把“讨个说法”简单地理解为一种法律或者行政上的诉求。这种在道歉问题上的双重标准,足以反映在目前的中国,至少还没有形成一个公民社会良好的道德习惯。就一种习惯而言,我们在内地很多城市的公共场合,就很少听到像在香港常常能够听到的“对不起”或者“不好意思”这样的道歉声,而当道歉作为一种社会润滑剂的作用表现得非常有限的时候,许多本可以轻松化解的摩擦便很快升级为冲突。在中国的土地上,曾经发生过很多小冲突引发的大悲剧,有时甚至是巨大的社会劫难,现在,大大小小的不幸事件仍在不时上演。但是几乎很少有人把道歉作为一种道德要求,也几乎不会有人因为良心的声音而站出来承担责任。那些最终承担责任的人,都是“查出来”而不是“站出来”的。
延安时代,毛泽东向“抢救失足者运动”中被“扩大化”了的好同志们反复脱帽鞠躬,据说感动得很多人热泪大弹,这样的主动道歉行为,我们听到的毕竟有限。更多的时候,人们习惯于以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政治责任来替代道歉。一个官员,如果没有组织追究,几乎不会在错失发生以后向公众舆论表达歉意。一个学者,如果自己政治运动中的行为没有被下过什么组织结论,也认为“根本不须忏悔”。对一般中国人来说,出现问题时,心中首先生发的不是愧欠之感,而是“这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理”,外在的惩罚永远大于内心的自省。所谓“检讨书”,与其说是出于良知上的不安,不如说是争取宽大处理的手段,这也使得“反省”基本不再可以作为诚信的标尺。
一个文明的社会,不仅是基于法律的,更是基于道德良知的,道歉就是良知的显现。没有必要再次申述什么是真正的“面子”。如果我们希望未来不是永远生活在良心的荒野上,如果我们希望社会中的人不只是被“绳之以法”、“绳之以纪”或者绳之以别的任何外在的东西,而是每个人首先都被自己内在的良知所召唤,那么道歉吧,为你的任何错失,为你的任何疏忽,庄重严肃地向被伤害的人说声“对不起,我感到不安”。
文/拓哉、 邵年
让“3.15”成为道歉日!
2005年,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的第二十年。在央视近日揭晓的2004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中,中国消费者协会因为针对“霸王条款”的一系列点评,成为唯一当选的集体单位。对于这样一个既无法律执行力,又无行政约束力的事业单位,这个荣誉颇让人哭笑不得。在中国,中消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抬到过高的位置。在一次老百姓对法律了解程度的问卷调查里,《消法》排在了前三位。事实上,《消法》真正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是在最近这几年才形成的。国际上也同样如此。
中消协最常用的方式是“直接劝谕经营者”,要对方“及时终止侵害消费者正常权益的行为”,这种“与虎谋皮”的方式从实施效果上看,并不显著。2004年7月,中消协选择了汽车、电信、房地产等投诉率较高的三个行业,从上千条线索中共选择了26条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点评,但到目前为止,尚有三分之一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仍然纹丝未动。公愤最强烈的商品房和电信行业,更是无动于衷。中消协的另一方式是,通过向主管方干预促使对方更正,但,既然监管部门与垄断市场主体之间本来就是一家亲,你叫它如何“大义灭亲”?
谁应该向消费者道歉?2004年岁末,在中国首届“霸王现象”认知度调查中,电信、房地产/物业、保险、电力、教育、医疗、银行、铁路、交通、超市等十大行业位列其中。果不其然,大多是垄断行业,而且是行政垄断行业。在破除垄断、引入竞争这一点上,中消协完全无能为力,应该有所作为的绝对是负有“守夜人”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大量“霸王条款”的存在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监管部门管理不到位,他们甚至是这些“霸王条款”的制造者与包庇者,比如电信行业中一些不合理收费,其实并非作为市场主体的电信公司说了算的。
为什么要道歉?在中国关于WTO的承诺中,将逐步降低关税及开放金融、保险、电信、旅游等市场,消费者实际的选择权也会进一步扩大,尤其是服务业领域,谁罔顾消费者利益,谁就会被消费者抛弃。中消协对汽车行业“霸王条款”的点评之所以被全部更正,恰恰是因为汽车市场发育最完善,竞争最激烈。
随着中国WTO承诺的日渐推进,将会有更多的道歉式行为出炉。也许只有到那时,中消协才能真正成为消费者心中之“青天”,每年“3·15”才能成为理所当然的“道歉日”。
电信业
2004年6月份,上海市消保委(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社会广泛征集不平等格式合同,共收到消费者来信及网上电子邮件141件,经分类梳理,整理出完整的“霸王条款”近60个,其中电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最多,占总数的39.9%。同样地,在中消协正式公布的涉及电信、邮政、公共运输三大领域的10个问题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中,电信行业又拔头筹,占了7条。而电信企业原本承诺于2004年年底取消被点评的“霸王条款”至今尚未废除。
当你面对“电话卡有效期到期后,卡内余额不退、过期作废”,“手机用户收到不明短信,手机费也被划走”,“使用充值卡手机,不提供通话详单打印服务”,“手机信号中断,经营者不承担责任”以及“电信要求消费者到指定银行缴费,但银行又要求消费者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宽带故障、费用由消费者出”等等霸王条款时,你该如何面对?——在“3·15”来临的时候,或许在要求电信运营商们修改条款的同时,你应该首先要求他们道歉!
医疗行业
2004年3月15日前四天,中国社会调查所公布了一项对全国部分城市消费者的调查。消费者最关心的医疗事故和药品问题,关注度分别占到73.5%和70.2%。由此可以看出,尽管2000年时,卫生部曾发布声明表示,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关系,医疗纠纷不应纳入“3·15”活动内容,但医疗纠纷仍旧是消费者维权的重点领域和难点。
好医生并不少见,然而这么多年以来,频频曝光的医患矛盾、病人就诊难等等问题仍旧深刻地影响着这个行业的集体声誉。把这些突出的问题都推到医生的身上去,有欠公平,但谁不曾进过医院,谁又不曾感受到一些医生的丑恶嘴脸。正所谓,医院猛于虎也!这是和生命最息息相关的行业,在中国国情下,没有人能否认它成为霸王行业的必然性。
当你察觉医生给你多开了药量、开了贵药以获得提成时,当你的亲属朋友在医疗手术前被告知医患要签订生死合同时,你必须留神医生企图逃避事故责任。此外,滥用抗生素,记着让医生道歉!诊疗不向病人详细解释病情,一分钟打发病人,务必请他道歉!——“道歉”是必须的,但记住申诉也是必须的。
金融业
2004年8月25日,中消协对银行金融业“银行强定保险人、指定律师你埋单”、“抵押贷款购房屋、全额保险才放款”等六大“霸王条款”进行了公开点评。据了解,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此至今并未有任何表态。
中消协如此归纳金融所存在的霸王条款:“电话挂失不担责,生效时间往后拖;不可抗力随意用,混淆概念欲免责;章程规定单方改,强迫对方受约束;柜员机记录不算数,存款数额银行定;银行强定保险人,指定律师你埋单;抵押贷款购房屋,全额保险才放款。”——每次前往银行时,默念几遍,必有功用!
超市业
据说中消协2005年度的工作重点将是针对于超市业与IT随机文件的霸王条款。因为与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霸王条款的影响也越严重。
超市零售业的霸王条款五花八门,“消费者出店门的时候必须接受保安‘搜包’”,“打折商品、特价商品不退不换”,“保管物品丢失,最高赔付200元”,“最终解释权归本超市所有”,“必须在当日取走寄存物品,超过3日,本公司自行处理”,“偷一罚十”。
铁路
今年2月19日,正月十一,距离“3·15”近一个月的时间,因为T722次列车晚点引发的14名乘客索赔可谓近年来罕见的铁路系统道歉事件。由于乘客们坚持不下车,从凌晨0点一直到凌晨4点50分,乘客们的坚持取得了结果:南京列车段工作人员向14名乘客每人支付了200元的误餐费和交通费,并派专车把所有的乘客送回家中。——然而铁路部门工作人员随即表示,恐怕此次赔偿的“口子”一开,势必给铁路部门工作造成被动。
此次事件的焦点之一是“乘客要求列车长道歉”而列车长并不出现。我国的铁路部门每天每时都有晚点,列车长道歉就那么难吗?春运期间火车票涨价的同时,伴随的是服务质量的下降。年年如此,谁又该道歉?
而在车站退票时,消费者要被扣除20%的手续费,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又该谁道歉?
汽车行业
越来越多的人成为“购车族”,汽车消费也在百姓消费额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然而,一些在随车文件中有意或无意的不平等条款,正在损害消费者利益。中消协曾经公布了汽车随车文件中暗含的十大“霸王条款”,并向24家生产企业(包含47个汽车品牌)发出了《劝谕改正函》。到目前为止,这些不平等条款大多已经废除。
“任何情况下不得以说明书的数据、插图及说明为法律依据向本公司提出任何要求”,“进行质量担保而发生的间接损失,生产者不承担责任”,“消费者擅自进行任何改装,厂家将不承担质量担保”,“只能在厂家指定点维修,不在指定点维修厂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零部件保修期不顺延。”——幸运的是,到目前为止,这些不平等条款大多已经废除。
房地产/物业
房地产永远是“3·15”的热点问题,普遍存在的纠纷积重难返。房地产的霸王条款太多了,一不小心便是一个陷阱。事实上,一个愿卖一个愿买,被房地产套牢的中国人如何还能要求房地产商们道歉呢?或许老百姓们应该感谢往往是各地首富的地产大佬们?感谢他们给自己修建了连面积都测不准的房子,感谢他们在购房中以巧妙的方式欺骗了自己,或者感谢由于他们的参与我国各大中小型城市的城市建筑正在全面垃圾化?
在留心购房合同中的陷阱,以及房屋中介的埋伏的同时,一定不要忘了房地产商们还应改对如下的情景负责:那些已经滥拆古建的开发商和政府部门,必须道歉!物业管理出现问题,向业主道歉!烂尾楼,向全体市民道歉!欠薪,向建筑工道歉!
教育业
曾有人以《中国教育:永不道歉,决不反思》为标题分析中国教育现状,自然,这是反话,并不是赞美。态度强硬的民办教育因为虚假广告,教学质量与高昂收费不匹配常常是消费者投诉的对象,也往往是“3·15”热点之一。然而问题的关键,或许不在于此。中国教育最应该反省的是罪恶深重的应试教育、教育产业化不良后果,以及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等。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定于2005年1月8日举行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中途退场。——他们应该向中途尿急的同学道歉!2003年河北某小学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学校对学生因上体育课造成的伤亡事故概不负责”的协议——他们应该向焦急的家长道歉!择校费、赞助费等教育乱收费——他们应该向无辜的家庭道歉!
此外,民办教育虚假广告,应该道歉!语文教育备受诟病,负责官员应该道歉!鼓吹“教育产业化”引发恶果者,相关人士应该道歉!无论大中小学,学校或老师做错事情说错话,为人师表,应该公开道歉!
对于现实中种种人为的不堪甚至灾祸,诉诸法律当然可以确保社会的公正,但人们在精神上饱受的创痛,却很难像法律那样如此有效地被抚平,缺一个道歉,无论如何都过不了情理这一关。
我们回访的下列事件的严重性,显然不是一个简单的道歉所能涵盖和化解的。事实上,通过回访当事人并道出新闻背后的故事,我们发现一个社会不道德、不正派的虚妄现实:中国人的狂妄和虚假在现实面前脆弱得不堪一击。道歉机制的缺失,折射出的正是这个社会的冷漠和道德资源的严重流失,而这一切,再好的制度似乎也无能为力。
当一个正义社会的身影开始渐渐高大的时候,那个建立在“歉意”基础上相对低调的良知社会的轮廓,却依然模糊,而我们所期待的那个和谐社会,也似乎还很遥远。
道歉机制缺失的四个残酷样本
向拆迁户道歉
嘉禾拆迁的另一种真相
新闻背景 2004年5月初,“嘉禾拆迁事件”进入媒体视线。那“谁耽误嘉禾发展一阵子,就让他难受一辈子”的霸道标语、那强迫当地公职人员“说服”亲戚同意搬迁以修建商贸城的“四包两停”政策先后曝光,而李湘柱就是当地那些因不愿做“说服”工作而被停职停薪的公职人员之一。曾参与“嘉禾拆迁事件”报道的《北京青年报》记者曾鹏宇讲述了这一段经历。
认识李湘柱,是在去年我采访湖南嘉禾拆迁事件期间。当时媒体曝光此事后,舆论一片哗然。嘉禾县领导立即赶到北京,与媒体“沟通”,并宣布当地已废除“四包两停”政策,而且商贸城计划强制拆迁也已停止——这番知错就改的态度见诸媒体后,公众对此事的关注度开始迅速减弱。
而我却在此时得到了一份当地政府发布的书面材料,该材料分六个部分历数媒体报道的“不实之处”,当地政府在这份材料中流露出的意味与面对媒体时的态度出现了极大反差。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于是我去了嘉禾,李湘柱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拆迁户。这个20出头的小伙子本来是当地乡政府干部,因为没完成说服父母同意拆迁的“任务”,被开除了公职,他家2001年才盖的三层楼房也被强拆,屋里大部分东西都被损毁。
见面后湘柱先告诉了我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就前两天,我父母被逮捕了,说是妨碍执行公务。”一算时间,居然与嘉禾县政府领导去北京求媒体“高抬贵手”是同一天;再一问,他的工作并没有恢复,其他被停职的人也都如此;而最让我目瞪口呆的是,嘉禾县城那些盖着鲜红大印、新近贴上去的强拆通告——这叫暂停拆迁?这叫废除“四包两停”?
我又拿出那份书面材料,开始按图索骥,去核实材料上说的每一个情况,结果发现被县政府拿来攻击媒体报道“失实”的那六个线索,全都是假的:商贸城计划一直是按商业开发上报,根本不是什么水利工程;当地的确淹死过两个孩子,但却是在十里之外;那位“感到非常满意”的拆迁户李双全本是文盲,合同上本应付给他的拆迁补偿竟然被划上斜线……
5月22日,调查《嘉禾拆迁事件:谁在撒谎》在我供职的《北京青年报》上发表,再度引起轰动;5月25日湖南省检察院开始对拆迁户被逮捕一事展开调查;6月3日,国务院召开会议,决定将嘉禾县县委书记、县长等相关责任人全部撤职,同时停止商贸城开发计划,恢复所有被停职人员的工作……
国务院决定在《新闻联播》中播出那天,我正在外地采访,忽然接到一个电话,里面鞭炮声响得震天。已经重获自由并领到国家赔偿的李湘柱父亲在电话里说:“我们没别的话,就想让你听听这鞭炮声,然后一家人给你鞠个躬……”
去年8月,我给他家电话时,却没听见李湘柱的声音。一问,他父亲说:“他虽然回去上班了,但是在单位却很不开心,领导也给他穿小鞋,因为觉得他见的记者太多,话也说得太多;一周前他辞职了,去了广东。”
在年轻的李湘柱看来,这是一方之得,那么另一方呢?嘉禾原县委书记周余武被撤职以后,就从公众目光中消失;我曾多次联系过采访,都被他婉拒。“我很惭愧,没什么好说的了。”——我很清楚地记得他回复的这条短信,因为后面还有四个字:“多谢你们。”(文/《北京青年报》记者曾鹏宇)
向受害家庭道歉
阜阳奶粉的永久性毒素
新闻背景 一度泛滥安徽阜阳农村市场的“无营养”劣质婴儿奶粉,自去年4月以来,已使229名婴儿营养不良,其中轻中度营养不良189人。经国务院调查组核实,阜阳市因食用劣质奶粉造成营养不良而死亡的婴儿共计12人。目前阜阳劣质奶粉系列案一审判决被告中20人获刑,刑期最长8年。
新年上班的第一天早上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那个人操着安徽口音,他说他是强强的爸爸,一个劲儿地给记者赔不是,“你去我家连一口水都没喝上,我感到特别内疚。”原来他就是曾兆强,之前我们既没有打过任何照面,也没有说过一句话,去年1月下旬,去他家采访时,他正在南京打工,当时是他患小儿麻痹症的妻子王小芹接受了采访。
在电话里,曾兆强说,除夕前一天晚上他才赶到家,还带回了1000多块钱,算是派上了用场。而至今,他们从政府手里拿到的只有6500块所谓的抚恤金和三箱奶粉。
第一次,阜南县政府给了他们3000块,那是孩子被县医院赶出来之后,当时国务院调查小组撤出阜阳还没几天。“上面来人的时候,一天能给你用上200多块钱的药,人一走一天就给4块钱的青霉素。”王小芹在医院开的药费单上都看得一清二楚。
让王小芹感到困惑的不仅仅是这些前后反差这么大的数据,当初,县里面在电话里跟他们说好给免费治疗的,可当他们抱着孩子从南京赶到县医院的时候,却吃了个闭门羹。
早在回到县医院之前,夫妻俩就带强强去合肥、南京好几家大医院看过了,只是苦于拿不出动辄两三万元的手术费。眼睁睁地看着他的病情一天天恶化。当时夫妻俩根本不知道孩子为什么会得这种怪病,一路上给孩子吃的还是家里带来的奶粉。为了让孩子能活命,走投无路之下,夫妻俩只好决定把强强送到孤儿院,并开始了一段在北京徒劳的上访。
去年6月份,他们被人从北京带回之后,洪河桥镇镇政府给了3500块钱。这3500元让王小芹和丈夫再一次看到希望,他们又卖了些麦子,还有拖拉机,换来了4000多元钱,这次,他们带孩子去的是西安最好的脑科医院——西安市脑积水医院,自从11月份从西安回来之后,孩子的病情基本稳定了,但王小芹知道,只要不去动手术,孩子的命就不会活得太久。
听曾兆强说,强强现在已经能下地走路了,但步子还不是太稳,而在一个月前,记者看到他时,还一直依偎在母亲的怀里无法独立行走。把王小芹一家从北京找回来之后,镇上的领导就威胁她说,如果以后再敢上访就给她结扎,强强是王小芹的第三胎,是她熬了十多年盼来的儿子,但经过这一年的折磨,王小芹似乎什么都看透了。“结扎就结扎吧,反正我也不想要了。”
等天暖和一点,曾兆强又要出门打工了,除了为孩子买药要花钱,家里还有好几万块钱的债要还,都是为孩子看病借下的。
如果说一开始是黑心的奶粉制造商们残害了许多孩子无辜的生命,那么在事情被媒体揭露之后,又是谁在继续残害着那些仍然健在的大头婴儿们?(文/《时代人物周报》记者刘俊)
向求医问药者道歉
新兴医院的“神话”背后
新闻背景 新兴医院通过铺天盖地的电视广告,一时间吸引了无数不孕不育家庭,但《望东方周刊》用封面报道揭示了这不过是一个“神话”。媒体一系列报道发出后,较量才真正开始。以下是参与此事件报道的《望东方周刊》记者贾葭的手记,他在春节期间收到了对方的“诅咒”短信。
2004年6月底,我们分别收到了两封举报信。一封是西安友谊医院对外承包科室的,一封关于新兴医院疗效的。这两封举报信重新引起了我们对医疗体制改革的兴趣。我于是被派往西安调查友谊医院的事情。
前前后后大概忙了一个多月,历经几次修改。第一篇报道出来之后,这份杂志在北京和西安都遭到了恶意收购。友谊医院的那篇报道,事发地的宣传部门勒令省内媒体不得转载,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我们的记者甚至遭到了一些身份不明人员的恶意恐吓。对此,我们很有准备,倘若报道不实,被披露对象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只做一些拿不上台面的事情,正好说明他们内心的惶恐与不安。同时,相关的职能部门对此事的反应也很迟钝,虽然最后广电总局发文停止挂角广告的播出,但是,时隔不久,我们再次见到广告的铺天盖地。
第二篇稿子我们内部也有争论。包括对院长身份的置疑,是到江苏做的。记者在乡下采访的时候,遭到当地不明真相的朱氏族人的围攻。在回京的三个月之后才知道,我们住的宾馆,就是朱家开的。稿子出来之后,有人觉得这样去写“不大厚道”。但是想到每天还有那么多人被广告蒙蔽,依然把希望建立在一个肥皂泡般的“新兴医院神话”上,就觉得有必要传递更多的信息给广大的消费者。
准确来说,去新兴医院看病的人,很大一部分并不是杂志的目标读者,这必然会通过其他平媒和网络的转载,才能完成广而告之的目的。事后的回访也证明,众多媒体的共同努力,已经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新兴医院。
现在记者的危险仍然没有消除。我们在除夕夜里,还接到新兴医院院方发来的恐吓与诅咒的短信。这些证据我们都会在公证处公证之后,作为将来可能用到的呈堂证供。我们不需要新兴医院的道歉,因为在这一事件中,有更多的消费者受到永世难以也无法弥补的伤害,新兴医院应当向他们道歉。财迷心窍般的投机者最后是不能逃脱历史的审判的。 (文/《望东方周刊》记者贾葭)
向艾滋病人道歉
谁来为Thomas动手术?
新闻背景 现为艾滋病关怀项目“爱之关怀”负责人的Thomas几年前从海外留学回国,同时,他开始进行抗病毒治疗。2003年年底,Thomas因为腰椎骨结核入院。当时,他的背部出现很大的脓肿,腰部疼痛难忍,腰椎骨严重处已经破坏了三分之二,需要切除被破坏的组织,植入人造骨。可是,无论作出什么样的努力,广州、北京、上海、成都等地的医院也无一医生愿意为其操刀。原因很简单:他是一名艾滋病患者。
“搞不好哪一天我就瘫下来了。”找不到医生为其做一个外科小手术的艾滋病人Thomas异常平静:“还是没有大夫愿意做这种手术。如果不是朋友的特殊帮助,我现在已经不能在这里和你说话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的今天, Thomas的话依然让人心酸。
几近绝望之时,国外的一些朋友通过私人关系才说服了北京的一家医院。只是,手术最终并未按常规的方式进行,原本应该切除坏死组织、植入人造组织的手术疗法,转而变成了“姑息疗法”:“这家医院没有骨科,所以医生只是在我背上切了道口子,把脓血吸了出来。” 虽前景未卜,Thomas却已倍感幸运,因为,他至少还进行了“姑息疗法”,而他的病友们,遇到手术,“更多的人只能等死”。
由于医务人员对于职业暴露而造成感染艾滋病的担忧,像Thomas这样,遇到外科手术束手无策的病人已不是单例,艾滋病人和感染者被晾手术台的事例也时有发生。
让病人等死,相信非人所愿。事实上,有关部门在此问题上已颇费思量。为了避免歧视,各地都设立了艾滋病指定医院以保证艾滋病人有医可求;可是,由于艾滋病指定医院往往是专科的传染病医院,并没有外科手术能力,遇到类似Thomas的情况,感染科医生也毫无办法,只能寄希望于其他医院的外科医生相助;而外科医生也反映,除了基础的医保,他们并没有特殊的职业保险,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在手术中感染了艾滋,他们只能“自认倒霉”,感染率虽小却“非黑即白”,万一“中奖”就是一生负累。
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准则是,任何职业都有风险,让病人等死有违医生职业道德;而临床医生认为,伦理学家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在此问题上,众多观点交锋激烈。争论至今仍在继续,但是,究竟如何才能给艾滋病人找到操刀的大夫?究竟谁来向那些被延误的生命道歉?(文/《东方早报 》记者严晓媚)